破产清算转为重整而产生的债务可为“共益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有关债务定义为“共益债务”,其中包括“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同时,还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以及财产…
郑志斌:民企纾困重组甄选
郑志斌 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法理学博士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企业转机促进委员会主任 中国机械工业行业首席重整专家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前言 2月17日,国家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
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公司发起人连带责任研究
摘要: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发起人是否必然需要对股东未缴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存有不同的裁判观点。股东出资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之一,因此需要正确认识发起人在该等制度中的定位。通过对公司发起人概念、发起人定位、认缴制对发…
执行工作中落实实质解纷的思考及建议
在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实质解纷不仅注重程序上的合法性,更强调通过实质性手段彻底化解纠纷,避免程序空转或形式化处理。实质解纷理念在程序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得到了充分体现,民事诉讼法强调公正、高效解决纠纷,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
破产程序中实际施工人申报债权的性质认定研究——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为视角
破产程序中实际施工人申报债权的性质认定研究——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为视角 一、建设单位破产的情形下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情形下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具体包括转包情形下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情形下的承包人、挂靠人三种情形。在其有证…
刍议破产集中管辖的例外情形
前言:《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本条规定确立了破产衍生诉讼的集中管辖原则,该制度旨在保障破产事务的协调处理,提高破产程序的质效,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破产清算程序中显名股东抽逃出资责任认定 ——基于商事外观主义与债权人保护视角
破产清算程序中显名股东抽逃出资责任认定 ——基于商事外观主义与债权人保护视角 在破产清算实务中,管理人追收股东出资衍生诉讼往往面临双重法律关系的交织:形式层面的显名股东登记公示效力与实质层面的代持协议意思自治原则。 笔者在最近办理某破产…
债权人如何拿到参与分配的入场券?
债权人如何拿到参与分配的入场券? 吴见团队 吴娟萍 刘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下称“《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了参与分配制度,其目的是应对被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尴…
第八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济南圆满落幕:聚焦重整并购与新质生产力
2024年11月10日,第八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济南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全联并购公会、山东金融业联合会、山东省不良资产处置协会、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破产重组研究院、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联合主办。 本届论坛紧紧围绕…
破产债权审核确认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略论——兼评《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之规定
破产债权审核确认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略论——兼评《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之规定 编者按 我国现行《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第五十八条则规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进行核查,债权人、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