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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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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斌:庭内庭外重组逻辑协同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九)

郑志斌:庭内庭外重组逻辑协同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九)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28

庭外重组与庭内重组(破产重整)的制度性结合——预重整,其核心意义在于创造了一种动态平衡机制,既保留市场协商的效率优势,又嵌入司法权威的强制保障,从而在拯救困境企业的过程中实现效率逻辑与公平逻辑、私权自治与公权干预的有机统一。这种结合绝非简单叠加,而是通过制度设计消弭两种程序的固有缺陷,形成协同增效的系统工程。协同效能本质上取决于二者是否共享相同的制度逻辑基础。若底层逻辑存在根本性冲突,即便在形式上强行“拼接”,也会在运行中产生深刻的系统性摩擦。

郑志斌:破产重整褪去光环?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八)

郑志斌:破产重整褪去光环?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八)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39

企业纾困制度的演变史,本质上是市场机制与司法权力此消彼长的演进历程。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的十几年间,司法主导的破产重整制度曾被视为拯救困境企业的圭臬,各国相继完善破产法律框架以强化司法干预能力。破产重整是拯救危重企业的“特效药”,其强大的“药效”(债务减免、业务重构、法律保护)是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然而,这副药的“副作用”极其猛烈且不可避免:剧烈的利益冲突、高昂的成本、严重的声誉损害、经营受限、价值折损以及最终失败的风险。

郑志斌:上市公司“ICU”式重组丨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七)

郑志斌:上市公司“ICU”式重组丨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七)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35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抓前端治未病。“抓前端”“治未病”是指预防性措施,强调在问题发生前就进行干预和管理,类似于中医的治未病理念。结合《指导意见》精神,审视资本市场纾困重组实践,上市公司重整是典型需要治理的案例。上市公司出现危机面临退市风险,基于种种原因,问题很难得到及时解决处理,久而久之不断恶化,被迫启动重整程序,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就退市甚至破产清算。这种“”病入膏肓再抢救”的治理逻辑,使得上市公司重整异化为一个典型的“ICU”式重组模式。

郑志斌:世行“庭外重组机制”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六)

郑志斌:世行“庭外重组机制”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六)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54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自2003年启动以来,成为衡量各国商事法律效率和市场规则完善性的重要工具。其中,庭外重组作为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的核心机制之一,是评价系统的重要考量因素。2021年,因数据争议DB项目暂停,2023年其替代项目Business Ready, B-READY正式启动,庭外重组模块在评估框架中经历了系统性重构。新版B-READY将庭外重组明确纳入评估指标,并赋予其在指标结构中的重要地位,新增了对庭外重组机制的考察。评估会检查一国法律是否建立了庭外重组的机制或程序,是否不存在不必要的法律障碍。

郑志斌:庭外重组新政解读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五)

郑志斌:庭外重组新政解读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五)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76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专委也在《中国应用法学》2025年第2期发表了题为《关于当前破产审判中的若干问题》的文章(以下简称《若干问题》),对庭外重组作出了重要论述。

郑志斌:庭外重组宗旨评析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四)

郑志斌:庭外重组宗旨评析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四)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47

谈到庭外重组,人们常常将其与破产重整做对比,而且基本都是程序上的比照分析,如自由协商的程度、多数决问题、暂停期、成本等等。很少有人关注到庭内庭外重组宗旨有本质的不同。我是10年前开始关注庭外重组的课题,2016年,有幸与著名学者王卫国教授共同主编出版了《庭外债务重组》(第1辑)。期间研究发现,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最大的差异是宗旨不同,宗旨的差异导致程序和实体权利的不同。世界银行B-READY报告对庭外重组的宗旨表述为“旨在减轻债务人偿债负担,维持企业运营和价值”,中国《企业破产法》强调“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等原则。“清理”、“减轻”;“维持”、“保护”,这些不同的表述反映出庭外重组机制与破产法在制度目标、价值取向和适用功能上的差异。

郑志斌:韩国庭外重组强化模式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三)

郑志斌:韩国庭外重组强化模式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三)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45

庭外重组,指在没有法院介入的情况下,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间的协议自主完成重组。本质上,庭外重组在所有允许合同双方变更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中都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并可能成为所有司法区域都存在的现象。

郑志斌:世行庭外重组评估变迁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二)

郑志斌:世行庭外重组评估变迁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二)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47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自2003年启动以来,成为衡量各国商事法律效率和市场规则完善性的重要工具。其中,庭外重组作为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的核心机制之一,是评价系统的重要考量因素。2021年,因数据争议DB项目暂停,2023年其替代项目Business Ready, B-READY正式启动,庭外重组模块在评估框架中经历了系统性重构。新旧版本差异折射出全球债务治理理念的转型:从“司法效率至上”转向“市场化协商优先”,从“债权人中心”转向“企业存续与社会价值平衡”。

郑志斌:庭外重组四维解构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一)

郑志斌:庭外重组四维解构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一)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32

庭外重组(Out-of-Court Restructuring)作为市场主体自主化解危机的非司法机制,其制度内核在于通过私法自治原则实现各方利益再平衡。这一过程的本质特征体现为契约自由性,重组协议效力来源于有关方之间的平等协商;效率优先性,规避司法程序的刚性约束,通过灵活谈判降低时间与经济成本;风险内化性,债务风险在商业主体间自主消化,避免司法过于介入引发的市场信号扭曲。

郑志斌:日本庭外重组强化模式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

郑志斌:日本庭外重组强化模式 | 庭外重组的艺术(十)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破产法快讯 浏览:28

庭外重组,指在没有法院介入的情况下,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间的协议自主完成重组。本质上,纯庭外重组在所有允许合同双方变更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中都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并可能成为所有司法区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但由于参与方人数众多而导致的协同和聚合问题,这种纯庭外的重组往往难以执行。解决的路径就是在传统庭外重组的框架上添加因素(不包括司法介入情形),即强化重组。在此类程序中,庭外重组的合同性质得以保留,又得到一些积极的支持以提高实务中的效率,实现庭外重组的宗旨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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