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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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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 | 论破产程序中合同相对人的解除权

刘颖 | 论破产程序中合同相对人的解除权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本站 浏览:1

当前,企业破产法修改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法工作正渐次展开。完善且高效的破产法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系统性风险亦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破产法实施十余年来,经济变革与破产法律实践均对破产法提出了全新问题,亟待学术理论与制度建构回应。为此,本刊特设破产法专题笔谈,分别就破产法修改中争议比较大的难点问题,中小企业特殊拯救程序、实质合并破产以及破产程序中合同相对人的解除权等组笔谈撰文,以期能够引发更多讨论,供立法实践参考。

杜万华 | 关于破产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杜万华 | 关于破产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本站 浏览:1

我国当前《破产法》的修改可以说是万众瞩目,无论是理论界、实务界都非常的关注,社会层面特别是企业,也是十分引人注目。由于这些问题特别复杂,无论在理论界、实务界,还是社会层面,都有很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所以我想从最基础的地方说起。今天我想谈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想说说破产法律制度的由来和发展变化。因为要说到现代破产法的前沿,如果没有这个铺垫,不说清楚来龙,就难以了解去脉,就像修房子一样,没有一层楼就没有二层楼,后面的问题就说不清楚。第二个问题,我想说说我国当前为什么要对《破产法》进行修改。第三个问题,谈谈当前修改《破产法》应当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政府成立清算组参与企业重整的逻辑悖论与矫正路径

政府成立清算组参与企业重整的逻辑悖论与矫正路径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本站 浏览:1

政府成立清算组并参与企业重整,具有一定的结果正确性,但是无法规避合法性前提缺失以及政府干预企业自治的质疑,也无法回应清算组与破产重整的逻辑悖论问题。破产重整应坚持法治化市场化方向,通过“府院联动+预重整转重整”的重整模式实现大型企业市场化重整再生。

关于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法律规制的研究

关于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法律规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本站 浏览:10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实践中面临多种挑战,如权益划分的不明确性、信息不对称、制定与获批过程的繁琐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进建议,包括优化制定与获批流程、增强相关方权益的法律保障以及创新破产重整工具与方法。这些建议旨在提高企业破产重整的效率,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陈龙业:债权人撤销权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陈龙业:债权人撤销权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本站 浏览:2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以来,为呼应实践的需要,针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加强了对民法典实施相关问题的研议,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2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颁布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意味着大量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得到更新。

破产清算程序中对追收股东抽逃出资纠纷的案件的思考——以申砖公司强制清算案为视角

破产清算程序中对追收股东抽逃出资纠纷的案件的思考——以申砖公司强制清算案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本站 浏览:2

我国《公司法》修订后,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法定资本制下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即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有义务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缴纳其认缴比例对应的出资额,并且必须交付足额且无权利瑕疵的财产,而不受其他任何的限制。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义务也继而完全成为公司的一项自治事务。

破产预重整中的商业银行实践情况与建议

破产预重整中的商业银行实践情况与建议

发布时间:2026-09-28 来源:本站 浏览:2

预重整作为挽救危困企业的一种新模式,近年来在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我国目前尚未从立法层面统一预重整制度安排,各地实践做法不一。本文从银行参与企业破产预重整情况出发,旨在厘清法院、政府和当事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的定位,在此基础上就预重整程序的启动、指定管理人、表决程序、预重整与重整的衔接和司法保障等机制构建方面,提出建议。敬请阅读。

债务人预重整阶段诉讼案件管辖规则之厘清

债务人预重整阶段诉讼案件管辖规则之厘清

发布时间:2026-09-25 来源:本站 浏览:2

预重整程序,是指在申请重整之前,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法庭外协商制定重整计划,并获得债权人多数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重整计划发生约束全体债权人的效力,以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的一种拯救机制。预重整是破产拯救文化发展的产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破产法的重点从以惩戒为主开始逐渐聚焦为对公司的拯救和应对公司困境的早期行动,即现代破产立法注重公司的拯救而非简单的清算退出,破产拯救成为避免公司最终破产清算的一种重要干预措施。陷入困境的债务人企业在进入立法明确规定的正式重整程序之前,通过预重整程序与其债权人(特别是主要债权人)达成重整协议或某种重整安排,然后再转入正式重整程序,以提高重整效率,进而更好地发挥重整制度的困境拯救功能。

【视点】破产法中容易产生分歧的几个规定

【视点】破产法中容易产生分歧的几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6-09-23 来源:本站 浏览:2

破产程序纷繁复杂,这也决定了破产法必然体量庞大,条文繁多,其中难免会出现个别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情形。本文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表述在理解上有分歧的法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破产案件检察监督的理论反思和制度设计

破产案件检察监督的理论反思和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2026-09-23 来源:本站 浏览:2

破产审判开展的不平衡性、破产财产的处置不易以及破产制度自身的局限性造成检察监督缺位。检察权介入破产程序履行监督职责具有法理维度的正当性和维护多方利益平衡的必然性。改变惯性监督思维,以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核心介入检察监督权,调和各方的博弈利益,充分行使基本职能,实现监督与支持审判活动的双重功用,促进多重价值目标的最优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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