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强调 扎实开展法学研究 积极服务法治实践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20日在京出席中国法学会年度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行政审判 建设法治中国——代表委员与学界热议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上)
行政审判要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王卫国 | 重整制度的中国经验
2022年12月31日,由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重庆破产法庭等协办的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深化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破产法修改”,共有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法院系统、社会中介机构等1.3万余人在线参会。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将持续为大家推送嘉宾精彩发言。下面为您推送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在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
破产清算程序下的清算所得税实务问题探析
《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办理注销前应当申报并缴纳清算所得税。企业破产清算作为企业注销的法律形式之一,应履行该法律规定的义务。但破产实务中,关于清算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存在冲突或缺乏合理衔接,导致实务界对于如何理解和认定清算所得税,及其清偿顺序如何等问题存在重大分歧。综合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破产实务,笔者认为,现有法律体系下,企业清算所得税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无法得到确定和清偿。
人民法院报 | 破产衍生诉讼在破产受理法院的分工
2016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已成立17家破产法庭和100多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破产衍生诉讼由破产受理法院集中管辖。《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与破产有关的纠纷”列举了13类破产衍生诉讼案由。破产衍生诉讼的范围广、类型多、数量大,由此便产生了该类诉讼在破产受理法院内部如何分工的问题。破产衍生诉讼是由破产受理部门一并审理,还是根据案件性质由破产受理法院各对口审判业务部门受理,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在内部分工上具有一定的分歧。有的法院由破产受理部门一并审理衍生诉讼;有的法院破产受理部门仅审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有关衍生诉讼由对口审判业务部门审理;有的法院破产受理部门审理几类特殊的与破产法关联性较强的衍生诉讼,其他衍生诉讼根据案件性质由对口的审判业务部门审理。
周强 | 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贵祥:当前民商事审判中几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事审判理念,完善统一民商事法律适用工作机制,精准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文仅就当前民商事审判中几个方面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梳理实践共识及面临的分歧与难题,并力所能及地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思考。特别是文中论及的刑民交叉问题,由于笔者对刑法缺乏研究,深感力有不逮,因此所提的解决方案仅是一孔之见,难免有不周全或有失偏颇之处,还请大家共同讨论研究。
论世界银行宜商环境(BEE)评价改革及对我国企业破产的启示
2021年9月,世界银行宣布结束营商环境(DoingBusiness,简称“DB”)评估体系并停止发布以DB体系为基础的全球主要经济体营商环境年度评估报告,着手研究新的方法来评估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并将其暂命名BusinessEnablingEnvironment(简称“BEE”,本文译作“宜商环境),当前BEE《前期概念书》已经发布。本文通过对BEE体系的研究,试图探索世界银行在企业破产指标修改中所体现的立法导向和优秀做法,对标我国破产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对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和制度修改完善的建议,包括完善企业破产的程序性规则、进一步加强债权人自治和权益保护、加强法官和破产从业者的专业化、制定小微企业破产的专门程序、加强对破产程序中环保问题的重视、加强破产信息集成数据库建设等。
债权人会议中临时表决权的适用
管理人在召开债权人会议之前尚未确定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可由债权人或者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确定临时表决权,法院为其确定临时债权数额和性质之后,债权人可以按照法院确定的临时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杜万华 | 建立体系化的破产保护法律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论坛的主题为“深化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破产法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