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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破产程序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作者:鞠海亭  发布时间:2015-02-11  浏览量:5987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四)域外简易破产程序的经验可资借鉴

    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目前已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破产立法的普遍做法。

    1、英国简易破产程序。英国破产法历史悠久,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英国 破产法的发展过程中,1986 年的破产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该法 第二大部分第九部分第一章就规定了简易破产程序,从而确立了英国的简易破产程序。 英国简易破产程序的主要特点包括适用范围、期限等。英国新破产法大大缩短了破产 案件的审理期间,以更方便的程序处理破产财产,提高了效率。以前企业破产案件的 审理期间大约为 3 年,现在通常为 1 年,甚至更短,尤其是官方管理人负责的案件。

    2、德国简易破产程序。现行德国破产法是 1994 年由德国议会通过,并于 1999年 1 月 1 日生效的。该破产法第九部分消费者破产程序和其他小额程序的第三章对简 易破产程序作了专门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破产申请程序的接受、简化一般程序、简 化财产分配制度等。

    3、日本简易破产程序。日本是设立简易破产程序较早的国家,立法相对完善。 现行的日本破产法,最早系由 1891 年颁布的旧商法中的破产编形成,后来又融入了 德国和奥地利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形成了 1922 年破产法。1952 年又加入了英美破产 法的免责制度。2004 年,日本又对破产法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修改。日本简易破产程 序主要适用于破产财产不足 100 万日元的破产案件,其简易性主要体现在不设置检查 委员会、一次性分配等方面。后为了应对由于泡沫经济带来的大量破产案件,日本破 产法又于 2005 年为了程序简约化和合理化进行了修改。该法缩短了法院审查破产申 请的时限,限定了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不服申请的事由,并对简易分配等事项进行了 规定。

    4、瑞士简易破产程序。《瑞士联邦债务执行与破产法》将破产程序分为普通程序 与简易程序,其中第 231 款对简易破产程序作了相关规定。该法一方面对适用简易破 产程序的案件范围作出规定,同时还对简易破产程序设置了一些比较特殊的规定,比 如不召集债权人会议,不需要制作以备检查使用的分配资产收益清单等。

    5、美国简易破产程序。美国破产法典第 11 章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无论债务人 的规模和性质如何,它们都有申请进行重整的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小企业进行 重整的效果并不如意,即“有关小企业重整费用的可靠商业资料非常少,小企业难以 承担程序繁琐的重整案件的巨大费用却是不争的事实,”“债务人因为第 11 章程序过 于繁琐或者费用高昂以至无力援用而怨声载道。”25 因此,削减重整程序的成本,提 高重整程序的功效尤其是在小企业适用破产法典第 11 章重整的功效是一个需要积极 探索解决的问题。

    1994 年破产修正案对小企业重整程序的简化作出了初步规定后,1998 年之后的 破产议案继续加强了简化的力度。2005 年破产法修正案即现行的新破产法简化了小企 业破产程序。该法明确“小企业债务人”是指从事商业或企业运营所欠债务总额不超 过 200 美元的债务人,并通过简化听证程序、严格提交重整方案的期间等途径,减少 其在重整程序中费用和时间的消耗,以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又规定了 简易灵活的方案确认程序、确定的提交方案和确认方案期间、加强破产法院对债权人 委员会的权力等内容。另外还涉及到比较特殊的债务人是“单一不动产”债务人,即 该类债务人的惟一财产就是一幢办公楼、一座公寓或类似的不动产。新破产法规定单 一不动产债务人破产案件也可适用小企业破产程序,并修改了自动冻结的相关条款, 允许单一不动产债务人以不动产获得的租金或其他不动产收益支付必要的利息支出,从而进一步保障了不动产抵押权人,即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在 2005 年破产法修正案简化小企业破产程序之前,为了解决小企业破产 重整成本太高、太繁琐的问题,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东区法院针对小型破产案件引入了 快轨程序。该方法包括快速提交重整计划,以及法院有条件地在一次听证会上同时批 准重整计划和信心披露文件。如果债务人未能遵守限期,破产管理人提起动议要求控 制债务人说明案件不应被撤销的理由。快轨制度因为减少重整成本并使小型债务人也能使用重整程序而受到广泛称赞。

    6、俄罗斯简易破产程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共制定了三部破产法,即 1992 年 11 月 19 日企业破产法1998 年 1 月 8 日的第二部破产法,2002 年的第三部破产法。

    2002 年破产法标志着俄罗斯市场经济体制下破产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俄罗斯现行 破产法是 2002 年 10 月 26 日生效的破产法,该法共计 12 章 233 条,其中第 11 章对破产简易程序作出了规定。

     鞠海亭---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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