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官方网站!
电话:0531-88911266 邮箱:qypcyczyjh@163.com

学术观点

ENTERPRISE BANKRUPTCY AND RECOMBINATION ASSOCIATION

首页/ 学术观点
破产重整程序中股权调整与股权负担冲突问题刍议

破产重整程序中股权调整与股权负担冲突问题刍议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国曜破产业务研究中心 浏览:2

破产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股权)调整往往是重整计划的重要内容。但实践中,在对股权调整时,往往会面临破产企业股权因股东个人债务的原因存在股权负担(包括权利质押负担和司法冻结负担)的情况。我国现行破产法律体系中关于股权调整的规定比较粗糙,重整计划中对于股权调整与股权负担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本文旨在从实操角度就该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及探讨。

人民司法 | 破产重整涉税问题的解决思路

人民司法 | 破产重整涉税问题的解决思路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原载《人民司法》2022年第13期 浏览:2

《企业破产法》确立破产重整制度至今,税法规则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尚未完成专门的调整适应。两部门法规则形成落差,既有历史原因,也关乎破产重整制度自身特殊性。本文从所涉问题的底层逻辑入手,释明要求税法规则为破产重整制度作出调整适应的正当性,有助于弥合分歧,确立规则调适的思路。其中,重点分析现阶段普遍存在且矛盾最突出的3个典型问题及其具体调适思路:一是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欠缴滞纳金应作何处理;二是税务机关应如何参加破产重整表决;三是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应如何兼容重整企业信用修复。

管理人对债务人涉嫌破产犯罪的分析判断及处置

管理人对债务人涉嫌破产犯罪的分析判断及处置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盈商商事律师 浏览:2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及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利害关系人等的侵权行为时,应当对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分析判断,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置,以充分履行管理人的职责,保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徐阳光、韩玥:个人破产的三重控制机制——基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践的分析

徐阳光、韩玥:个人破产的三重控制机制——基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践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法律适用》2022年第6期 浏览:2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个人破产领域中实现个人破产制度集体清偿和债务豁免功能的替代性机制,其独立于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和参与分配制度,是未来个人破产的过渡性制度,属于类个人破产。个人破产的准入控制依赖于诚信债务人的识别,而债务人诚信状况的识别则取决于债务人、管理人与政府部门和人民法院三方具体义务的设定。准确界定豁免财产的范围,规范豁免财产的转换和处置,同时审慎处理未来收入的豁免,是实现个人破产财产控制的关键。实现个人破产免责控制的理想路径在于实体和程序的双向构建。在实体建构方面,除不予免责的法定情形、不予免责的债务类型之外,还应同时细致规定免责的考察因素和免责的效力;在程序构建方面,应坚持许可免责的程序路径,同时规定免责程序的具体步骤。

人民法院报 | 提升破产审判成效的四个关键

人民法院报 | 提升破产审判成效的四个关键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2

提升站位标准,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

陈科林 郭若涵 | 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的困境与对策

陈科林 郭若涵 | 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的困境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档案学研究》2021年第5期 浏览:2

企业因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注销主体资格后,其在正常经营管理及破产程序中形成的档案面临处置困境,突出表现为相关主体档案意识薄弱、档案流向混乱以及档案处置费用不足等三个问题。既有地方性处置规则及行业标准虽已对档案处置的相关问题有所规制,但尚未达到规范化、体系化的要求。对此,人民法院与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作为,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合作机制,通过设立破产费用援助基金等方式保障档案得以有效处置,而破产管理人则应提高履职水平,避免档案流向无序。此外,破产企业须积极配合档案工作,立法应进一步明确破产企业的档案责任。

关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引发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分析

关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引发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分析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7辑 浏览: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企业法人的股东、出资人、发起人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该行为会引发执行异议之诉。本文通过对该类诉讼类型的分析,明确其请求权基础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清算赔偿责任、代位权诉讼等,其性质属于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相结合的复合之诉,并提出该类诉讼的具体审查标准、举证责任分配、责任承担范围等具体措施建议。

破产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的认定问题

破产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的认定问题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浏览:2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审核债权时,常常遇到债权人申报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情形。对此是否应当确认为破产债权的问题,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观点,各地各级法院的认定亦有区别。本文通过检索法律条文及相关文章、案例,就实践中几种常见观点谈谈个人的理解。

浅谈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以房抵债”合同的处理

浅谈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以房抵债”合同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浏览:2

在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以房抵债”合同十分常见。此时的“以房抵债”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从而清偿债务。为保证债权人公平受偿,管理人应认真审查“以房抵债”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否已经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相应的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联合国贸法会小微企业破产制度的发展与理念

联合国贸法会小微企业破产制度的发展与理念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2

中小微企业对于维持就业、稳定供应链、鼓励创新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世界各经济体中均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相关国际组织、各主要经济体均在努力和尝试,力求为陷入财务困境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解决方案。2021年12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工作组完成的一个工作项目就是“小微企业破产法立法指南”,聚焦于如何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快捷、更简单、更便利和成本更低的破产程序。

共 12055 条 / 1206 页 首页 上一页 22 23 24 25 26 27 28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