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八民企预警百亿危局
作者:王延锋 刘民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量:3041 次 来自:经济导报
接盘方被质疑
山东省内某大型国有企业被拟定为重组方后,在2015年8月10日,天宏新能源、恒宇石化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但到今年4月份,这家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决定放弃。此后,德成实业成为天宏新能源、恒宇石化的破产重整人,并承诺为后续债务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相关资料,截至今年5月8日,破产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天宏新能源负有的债权总额为88.36亿元。另有未确认债权43.33亿元。
恒宇化工方面,债权总额10.32亿元,另有未确认债权26.5亿元。
截至目前,上述未确认债权已经基本得到确认。
根据德成实业主导的重整草案,这两家公司的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将全额受偿;担保债权,额度在担保物评估价值以内的全额受偿,担保物价值不足的,剩余债权转入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额度为10万元及以下的,受偿比例为70%,其余受偿额度为20%。
天宏新能源、恒宇化工的债权中,大部分为普通债权;在普通债权中,绝大部分是10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对于大部分债权来说,按照现在的重整草案,可得到20%的受偿。
高达20%的普通债权受偿比例,远远高于不选择破产重整而是破产清算6.53%的受偿比例。如此“划算”的重整草案,山东科瑞等8家债权企业为何会强烈反对呢?
刘茂桐认为,8家企业之所以反对重整草案,是因为“德成实业不具备重整天宏新能源和恒宇化工的能力,重整草案违背常识,不具有可行性,20%的受偿只是画饼充饥。而且,我们认为天宏新能源账务混乱,存在大量关联交易和巨额关联人债务,重整草案的真实目的令人怀疑”。
导报记者对刘茂桐所说的德成实业进行了查询,发现它是“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据“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网站显示,该中心是一家1993年10月1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司局级国家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
上述8家企业联合发出的“情况反映”指出,德成实业需要在未来5年支付57.51亿元。具体包括,天宏新能源需支付债权人的资金35.92亿元,恒宇化工需支付债权人的资金7.59亿元,德成公司承诺追加的经营性资金2.6亿元,以及在重整草案以外,德成实业额外承诺的偿付资金10亿元、利息1.4亿元。而天宏新能源未来5年推算净利润仅为13.4亿元,资金缺口为44.11亿元。
根据重整草案,重整投资人德成实业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情况反映”指出,德成实业成立于2014年10月,2015年实现营收不足20亿元,净利润不足7000万元,业绩几乎全部来自贸易收入。面对44.11亿元的资金缺口,“单凭德成公司的实力能解决吗?作为一家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这样做正常吗?”8家公司提出了疑问。
导报记者了解到,恒宇化工是重整还是清算尚未确定,德成实业是否会承担其7.59亿元的清偿责任也未确定。若扣除恒宇化工的偿付费用,再扣除德成实业承诺的不确定支出,目前明确的偿付金额为35.84亿元。
刘茂桐表示,截至2015年8月10日,天宏新能源在重整状态下的资产审计值为24.1亿元;在假设破产清算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值为15.01亿元。近一年来,天宏新能源设备受损严重,又有较大贬值。即使按35.84亿元的成本计算,德成实业为什么要接这样一个资产?这并不符合逻辑。
对于山东科瑞等企业的质疑,德成实业法人代表全心学7月10日向导报记者回应道,德成实业选择重组天宏新能源是经过论证和专家测算的,相关的方案也经过了债权人的讨论通过,因此,个别人的怀疑并不能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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