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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世盟物流破产调查:法人被指空手套1亿多债权

作者:邹坚贞 夏一仁  发布时间:2015-03-31  浏览量:1874 次   来自:中国经济周刊

    【经济·法治】重庆世盟物流公司“破产”纠纷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邹坚贞 夏一仁 重庆报道
    曾浩,重庆世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世盟公司”)的债权人,近两年一直寝食难安,因为拖欠自己近5000万元债款的世盟公司,2013年5月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曾浩认为,“世盟公司并不存在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不应进入破产程序”,世盟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曾行是在利用关联交易虚增债务、恶意破产。
    早在2013年10月,曾浩就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世盟公司与重庆华荣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华荣公司”)分别于2012年7月和2012年9月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如果这笔标价为1.15亿元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巨额债权获得确认,则意味着我们十余家债权人的清偿率几乎为零。”曾浩说。
    2014年7月,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交易情形,驳回了曾浩的诉讼请求。随后,曾浩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同样对世盟公司宣布破产提出质疑的,还有世盟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世庆。他认为,世盟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曾行“一方面转移资产,一方面虚增债务,将世盟公司推向破产,这种行为明显是滥用职权,侵占公司资产”。
    曾浩等多位世盟公司债权人和陈世庆等公司股东表示,希望重庆市高院复查该案,依法做出公正裁判。
    股权“零价转让”
    引发的1.1亿元债务纠纷
    在陈世庆看来,从当年世盟公司引入曾行等新投资人开始,曾行等就开始虚增债务,图谋掏空公司资产。
    世盟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一家为经营“西南物流中心”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当时陈世庆为法定代表人。陈世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6月世盟公司取得了98亩项目用地,2010年5月完成了3万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厂房及3万多平方米停车场的建设,形成了近3亿元资产、每年创收1300万元的经营能力。其间,世盟公司向外举债1.07亿元,其中包括曾浩为项目垫付土地出让金而形成的债务250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10日,由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制定的《世盟公司破产债权表》显示,经法院确定,曾浩的债权已达近5000万元)。
    陈世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为偿还这1.07亿元的债务,世盟公司决定以股权融资的形式引入新的投资人,并将股权的转让价款用于偿还公司所有对外债务。
    陈世庆提供的材料显示,2010年5月21日、2011年6月21日,陈世庆与曾行、吴超签订了世盟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陈世庆将70%的世盟公司股权转让给曾行和吴超。股权转让后,曾、吴将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金直接支付给股权转让以前的债权人偿还债务,各股东按股权比例继续投入资金用于世盟公司归还债务及经营。
    股权转让后,曾、吴二人分别持股51%和19%,陈世庆持股10%;2010年6月,世盟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曾行。法院查明,曾、吴向世盟公司的债权人支付了款项6000多万元。
    但据陈世庆介绍,随后,曾、吴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这6000多万还债款变更为其对公司的借款,并为该借款规定了高额利息。
    2011年12月28日,曾行和吴超分别与世盟公司签订了借款总额为6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从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世盟公司破产债权表》显示,截至2013年10月10日,该项债务已达近1.1亿元。
    陈世庆认为,曾、吴二人所为违反了协议约定,擅自将取得股权的对价变成了对世盟公司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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