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指引(试行)
为了规范我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变卖规定》)等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保障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关于印发《推进企业破产审判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要求开展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院工作联动,打通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制度接口和政策接口,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制订推进企业破产审判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
为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省民事执行、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关于成立省级“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2016-2017年)》(浙政办发〔2016〕79号)和《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浙并购办〔2016〕4号)以及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第八次联席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府院联动,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建立省级“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府院联动机制)。
广东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和规范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制订本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