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两会“破产”高频词
作者:蔡泽桐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量:587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2017年3月3日起,中国进入"两会时间"。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全体中国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场承载着全民期待的举国盛事。2017年两会将聚焦哪些高频词关乎破产?哪些破产话题备受两会及民众瞩目?让小编帮你总结一下,带你直击两会“破产”高频词。

高频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总理提出的“改革主线”,更加坚定了供给侧改革之路。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周强和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提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周强表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依法化解过剩产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曹建明也提到,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高频词:僵尸企业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将“僵尸企业”作为去产能工作中要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僵尸企业消耗大量社会资源,靠财政补贴、银行贷款等维持生存,没有经济效益。3月11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建议,要科学规范、有效清理“僵尸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用法治思维推动“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公司法和破产法在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方面的法律功能,不断健全完善“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是人民法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对破产重整企业的历史税负进行必要的调整,事关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清理‘僵尸企业’、使企业恢复生机的关键因素。”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说。

高频词:去产能
在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喆表示,2017年去产能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2016年,我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去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将去产能目标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展。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到2017年工作目标的代表委员们,对于今年的去产能如何更好完成已经有了不少思考:
张有喜代表:一手去落后产能,一手提先进产能,实现企业更好发展
楼阳生代表:今年山西仍将重点抓好煤炭去产能
赵克志代表:河北今年将继续大力压减钢铁等6大行业产能

高频词:职工安置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产能必须安置好职工,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安置企业职工是关键环节。3月7日上午,人大山东代表团孙明波代表与曹金萍代表正在交流去产能话题。孙明波代表认为,去产能,一定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他们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曹金萍代表表示赞同。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出席人大记者会时表示,下一步,中央企业在这些僵尸企业的处置、困难企业的治理和瘦身健体减少法人层级、减少管理层级中,必然要涉及到一部分职工,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把职工安置放在一个优先位置来考虑。

高频词:去杠杆
去杠杆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随着新增信贷不断创新高,导致了国内外对于中国杠杆率的真实情况愈加关注。央行副行长易纲3月10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杠杆率结构中,住户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杠杆率不是特别高,但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是比较高的。对于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的问题,央行行长周小川解释道,从微观基础来看,是很多非金融企业自身的杠杆率过高,加总起来才高。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非常有关系,特别是那些杠杆率过高的企业,要有所控制。
全国政协委员钱颖一表示,用好债转股这一工具,去杠杆的同时并不减低需求。政府工作报告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这两个政策对稳定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

高频词:个人破产
在《破产法》起草之时,关于“个人破产”的立法争议便不绝于耳。每年两会期间,“个人破产”也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齐奇就发表了意见“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企业破产法实施不顺畅,是大量僵尸企业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应及早把个人破产立法纳入立法计划。同时,在制定或编撰民法典时,就个人破产适用条件和程序转化的相关内容作出原则规定。”
近年来,深圳市中院关注个人破产立法问题,组织了个人破产立法相关调研,已完成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个人破产条例(立法建议稿)》。建议继续组织力量对个人破产问题进行研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市中院也向最高法院、省高院提出立法建议,推动个人破产立法。

高频词:金融机构破产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白鹤祥: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退出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虽然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明确了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但具体规定分散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且都属于原则性规定,在实施层面缺乏明确、完整的操作依据和程序规范。因此,应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
文章来源:节选、整合自中国经济网、法治日报、中工网、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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