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生与死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7 浏览量:16811 次 来自:新华每日电讯
市场出清:“放手”如何变“抓手”?
主持人:对于那些兼并重组困难的“僵尸企业”,应该救企业还是救职工?
刘荒: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很难回答。过去,我们习惯于把企业与职工当成一个整体——不分彼此的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国有企业更是如此。因此,保企业就是保职工,救职工也是救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和机制的完善,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随时有可能被淘汰出局,救助僵尸企业的方式不断面临新的挑战:继续输血就会掉入“无底洞”,金融风险上升拖累经济增长;停止输血就会捅破“马蜂窝”,企业倒闭破产影响社会稳定。这也是僵尸企业对社会具有勒索绑架特征的成因所在。
我们透过僵尸企业发现,企业落后生产能力的背后,是职工脆弱的生活能力,也就是单一的劳动技能。因此,只有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才能真正去掉落后的过剩产能,“社会政策要兜底”的政策意图,就是要为这种衔接和过渡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生死由市场说了算,失业转岗政府要托底。把企业与职工分开,政府和企业的边界就清晰了,保企业还是保职工的顺序自然就出来了。如何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制度和社会政策,真正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远非关闭亏损企业那么简单。
何帆:在美国、欧洲,传统制造业都经历过去产能,最快的也要十几年,我们如果打算在3年到5年完成,时间比较紧张,应该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以前上海纺织工人下岗,处理起来比较容易,上海是产业结构多元的大城市,能够消化下岗工人。此次“僵尸企业”多出现在中等城市,产业结构单一,第三产业薄弱,工人难以转移。
从域外经验来看,对僵尸企业也不必过于恐慌。日本在2001年的时候,按照其计算方法,僵尸企业比例很高,到2004年,比例降到10%。由于自身调整或者市场环境的好转,有很多僵尸企业复活,而且活得很好。第一,随着经济复苏,“僵尸企业”慢慢减少;第二,让企业置之死地而后生,其自救能力很强,自救途径主要有裁员、卖厂、减少分红等等,更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给予鼓励,让企业做起来更顺利一些。
虽然不必过于紧张,但也不能忽视。宏观上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本身经营困难,我们讲的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都会给企业增添压力,有可能触发螺旋形下降,去杠杆会使资产价格下降。尤其要强调的是,政策底线应该是金融风险和社会就业。
刘荒: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背着抱着一边沉,花的都是相同的钱;但其实有时候背和抱不一样,如果用社会保障兜底的方式,逐渐建立起市场机制,可能花同样的钱,未来得到的效果不同。
所以,地方政府在僵尸企业处置中,要把“放手”当“抓手”,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才能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政策不走样、不变形,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主持人:在治理“僵尸企业”过程中,政府、银行和企业应如何有效互动?
何帆:去产能的主语不应该是政府,而应该是企业。要创造一个机制,让企业能裁员、能卖厂、能减少分红。要做到这一点,在税收上应给予支持,债务上给予支持。去产能去得多肯定有损失,如果去的好,银行根据好坏给予支持。一部分分出来的工人,政府应该承担,企业更要走出去。
刘荒:近期,我也去过一些大型国有煤炭、钢铁企业,相比之下去产能的压力比民营企业要小,主要采取减员增效的改革措施。现在有一个怪现象,很多煤矿、钢厂减员分流的都是所谓的劳务工(有的企业叫协力工),而真正的冗员要减掉却很难。这些劳务工基本都是国有企业里的“主力”,大多从事苦累脏险的工作。如果把他们全部清理走,一来企业很多工作没人想干、没人会干;二来过去安全事故责任都是由他们所在的劳务公司承担,企业不想担这份责任。
何帆:银行应该先背着一些坏账,再想办法把银行的坏账处理好。原先风险管控规则要搞得更明确,防止新的“僵尸企业”出来。原来出现“僵尸企业”的原因之一,是对抵押品的估值过于随意,估得过高;未来的现金流有贴现,弄很低的贴现率,把账做得很漂亮。日本大藏省当初处置“僵尸企业”,出很厚的手册,估算现金流全部都得按照统一的标准去做,中间不能互相套利。如此银行的坏账肯定会提高,提高了之后就要再想办法,先把企业债转到银行;债转股一定程度上管用,想办法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等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能以后银行发展最快的业务就是处置不良资产。
刘荒:各地民营钢铁、煤炭等企业负责人反映,对于资产负债率低、盈利前景好,符合产业转型政策的项目,国家应该给予支持,银行也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再干“晴天送伞,雨天收伞”这种事儿了。
何帆: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如果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又去产能去的过快,可能出现螺旋形下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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