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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大讲堂(四)暨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共建活动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量:135 次   来自: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023年9月23日,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大讲堂(四)暨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共建活动在山东平度举行。本次活动由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平度市人民法院联合主办,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协办。活动邀请来自北京、浙江等地破产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法官、专业机构的实务工作人员,围绕“破产法治与房地产纾困”主题,就破产法治新动态、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与运行、保交楼背景下房地产项目拯救、破产法治生态圈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分享。同时邀请山东区域的一线工作者就法治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与智库专家进行交流互动。

平度市委常委、平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管洪涛,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欣新,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阳光,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调研指导组组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鞠海亭,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刘平出席活动,来自北京、浙江的破产领域专家、审判法官、专业机构人员以及山东区域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法院的审判法官作为嘉宾参加活动,平度市委、市政府组织府院联动相关部门、各镇街干部现场参加活动。

开幕式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刘平主持。刘会长指出,“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大讲堂”旨在就破产法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破产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与法院、政府、专业机构等实务部门为主的智库专家团队,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小题大做”,讲深讲透;同时邀请山东区域的一线工作者就法治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与智库专家进行交流互动。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推动智库专家智慧转化为服务山东基层法治实践的生产力,帮扶山东各地打通实施中的痛点、堵点,尤其在房企破产、房地产项目纾困的破解方面,促进营商环境再造,增信民营经济、轻装前进,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平度市委常委、平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管洪涛在开幕式致辞。管市长代表平度市委、市政府,对大讲堂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一直以来对平度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管市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平度的区位优势、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等情况。管市长指出,近年来,平度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引领区建设,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破产企业处置为抓手,积极推进破产审判相关工作,通过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带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民生福祉显著增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平度市法院围绕平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盘活优质资产、法律服务援助、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在破产审理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助推困难企业重获新生,以司法力量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管市长表示,本次大讲堂汇聚了全国企业破产与重组方面的骨干和精英,希望各位专家用理论思辨与真知灼见,进一步丰富府院联动机制的理论研究、推动破产实务发展,为困境企业探索出有效解决途径。平度也将以这次智库大讲堂为契机,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推进破产工作提升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精准构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专题一:破产法治新动态

专题一由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院长杜少琴主持。

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欣新教授作了“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的专题演讲。王教授首先就担保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行使展开探讨。王教授指出,担保债权是个别清偿程序,这是担保债权的基本属性,担保债权原则上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除非有法律的特殊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担保债权在重整程序中暂停行使的仅仅是变现权能,但对担保物变现款的优先受偿权能不受限制,并从立法目的、权利本质、公平清偿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王教授还就企业破产法修订过程中关于重整制度中重整期间的规定、重整程序中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重整计划的批准、二次表决的期限、补充申报债权的破产清偿等方面的构想进行了分享。王教授的演讲深入系统地介绍了破产法修改中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方向,对破产法修改中的破产挽救制度的研究思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为破产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解决提供启发与新的思路。

专题二: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与运行

专题二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主持。王院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平度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平度法院扎实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拯救困境企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规范化水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构建起全流程、全方位的破产处置模式;三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共同解决破产衍生问题,坚持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打造府院联动工作品牌。王院长强调,破产处置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如何依法公平维护债权人权益,如何有效处理困境企业债务危机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特别是解决当前“问题楼盘”的多重病症给破产审判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主动司法理念,把破产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深化协作、同向发力,为服务平度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其中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与运行”。王院长表示,今天的大讲堂也邀请了平度市府院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各镇街的相关领导参加,希望大家学习借鉴府院联动先进地区、部门的经验做法,共同配合推动平度破产案件的审理取得实效。

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调研指导组组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鞠海亭作了“以府院联动为抓手的浙江破产审判探索”的专题演讲。鞠组长向与会嘉宾生动讲述了他寻找破产法、投身破产审判事业的历程。他在调到温州中院工作后,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打造了全国破产审判的“温州模式”,使温州成为全国破产的桥头堡。2014年温州中院出台了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截至2016年,温州法院复杂的破产案件审理期限降至190天内,简单的破产案件审理期限降至90天内,这其中,府院联动机制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鞠组长表示,浙江的破产审判工作成为浙江法院的金名片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并详细介绍了温州、宁波、瑞安等地党委政府领导对破产审判工作支持的措施、方式、案例和经验做法。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胡祥英作了“东营企业破产程序府院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用”的分享发言。胡庭长介绍了东营市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发挥企业破产法功能,对担保圈核心企业和重点风险企业挽救处置;二是构建党委领导下政府、法院、企业、银行协同处置机制;三是强化政府职能担当,统筹推进企业重整与担保圈风险化解工作;四是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破产处置实效。胡庭长介绍了东营地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审理的典型案例。胡庭长认为,府院联动机制还存在运行力度和效果在常规案件中体现不足,实质化运作力度不够,政府、法院和管理人职能定位和作用发挥不够精准,企业破产法与相关法律制度衔接不畅等问题。胡庭长表示,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需要正确认识企业破产法的功能价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坚持法律底线思维,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规范化、创新化运作。

莱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学东作了“府院联动机制探索与常态化建设的思考”的分享发言,介绍了莱州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的探索之路。郑专委从统一“联”席思想、行“动”步调一致,健全办理机制、破解破产企业推进难题,精研业务、打造企业护航尖兵三个方面分享了莱州法院府院联动机制的实践经验,并从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破产和解与协商制度、坚守法院独立审判权与法官专业性提升四个方面分享了对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的思考,莱州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结了的5个破产清算、重整案入选省、市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最后,郑专委表示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与运行,常态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需要理论界、司法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共同探索和共同创新,不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以更好地满足破产审判的现实需要,完成破产审判工作对各地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济宁市汶上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王丽华作了“政府部门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工作中的定位与作为——以人社工作为视角”的分享发言。王主任指出,为了解决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汶上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府院联动的文件,构建了全流程、全方位的立体制度模式,形成了合力,全面落实了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了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打造了汶上破产“654”品牌模式。汶上县人社局作为汶上县破产审判府院联动的职能部门,积极做好相关企业职工关系确认、社保费核算及欠缴养老保险费申报核销等工作。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应对群体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破解工作难堵点,为构建汶上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授予仪式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琳主持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授予仪式。

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院长杜少琴女士宣读了《关于确定首批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的决定》,确定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为首批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并现场进行了授予仪式。

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平,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共同为“平度市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进行了揭牌。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在本次活动中进行了法院结对共建签约仪式,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詹应国、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红雨、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滕永双代表三方法院进行了签约。

专题三:保交楼背景下房地产项目拯救

专题三由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女士主持。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詹应国作了“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样本”的专题演讲。詹庭长介绍了瑞安法院推进破产府院联动的实践,一是构建府院联动整体框架,推动出台瑞安市府院联动机制文件,不强调面面俱到,而是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可操作性;二是推动案件具体事项协同办理,探索“联动式”预重整机制,完善涉税协作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协同,推动破产企业瑕疵财产处置,严厉打击“逃废债”;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机制,设立破产专项援助基金,推进数字化应用赋能。詹庭长指出,房地产破产案件,是体现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的典型领域,并以“破产受理前购房人投入续建费用的清偿”“解决权属登记难题”“推动拆违、按揭贷款等事项办理”三个典型案件为例,介绍瑞安法院借力府院联动审理房地产破产企业的生动实践。詹庭长还就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一是深化理念认识,要树立本位履职理念,树立边界意识,强化担当意识;二是顺畅联动机制,包括专人对接机制,规范化反馈机制,加强监督落实和容错免责机制;三是加强顶层配套制度设计,要建立专门规范性指引,强化投资激励保障,推进数字化建设。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会娟作了“‘跑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实务问题”的分享发言。赵专委以章丘法院审理的两个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为例,分享了“跑路”房企破产审理中的实务问题和经验。一是章丘某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坚持依法认定债权,剔除了3亿元的虚假债权,最大程度保护了债权人利益。关注民生权益,厘清复杂法律关系,消除多年信访隐患。坚持法治化、市场化,依托“府院联动”,实现“烂尾楼”死地后生。二是某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有效破解接管难、债权确认难、资产变现难、处置款到位难、群体信访难五个难点问题。赵专委表示,审理“跑路”房地产破产案件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其中的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谨慎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公正和合法解决。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讲师谭晓晓作了“房企破产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探索与反思”的分享发言。谭晓晓讲师认为,在预售制的房地销售制度下,叠加房企破产的影响,商品房消费者主要面临无法取得房屋的风险、无法取得购房款的风险、继续承担按揭贷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三类风险。今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回应了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并就该《批复》是否适用于企业破产情形,《批复》是否与《企业破产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存在规范上的冲突,《批复》中规定商品消费者房屋购房款返还优先权的构成要件,应当如何解释及如何执行的问题,《批复》规定商品房消费者超级优先权与“保交楼”政策目标与房地产项目盘活需求是否相符等方面展开详细论证。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总监陈懿作了“房地产破产重整中的评估”的分享发言。陈总监认为,房地产行业具有长产业链、高融资、高风险,政策性强,个体特征差异化,区域性强等特点。陈懿总监介绍了房地产在自持、资产转让、续建重整等不同情境下的价值内涵,重整语境下的变现率影响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潜在市场因素、资产特征因素、处置方案因素。陈总监分析了重整案件、重整企业“倦怠管理”、房地产重整中的权属、税费等对重整房地产估值的影响,并以三亚半山半岛项目为例就房地产破产重整中的评估过程、评估方案、技术难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葛俊杰作了“从管理人视角探析房地产企业破产中构建‘府院联动’机制的路径”的分享发言。葛总监首先从全国住宅在建、停工或烂尾数据,今年1-8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今年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数量,房地产业的“国计”与“民生”等方面分析了房地产行业及企业的现状。然后,葛总监阐释了房企破产中面临的现实困难与应对举措,分析了房企破产中面临的资产少、存量小、增量空间不足的问题,阐述了债务构成复杂、权利间冲突激烈、群体矛盾突出、信访维稳压力巨大的现实困难及处理意见,分享了华信在三个地区烂尾楼盘的续建复建案例。最后,葛总监就关于构建“府院联动”机制路径提出了建议,一是自上而下树立市场化破产理念,二是府院联动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探索实现1(政府)+1(法院)+N(其他部门)的对接方式,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事前防范与研判。

圆桌谈:破产法治生态圈建设

圆桌谈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永双主持。

圆桌谈特邀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阳光先生作了“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限制与保护”的专题演讲。徐教授认为在破产程序中金融债权存在担保财产纳入破产财产、停止计息、担保权受限、面临与其他优先权的冲突、重整方案中容易被区别对待等限制,同时也在优先受偿权、担保权暂停行使的救济、自动中止的例外、债转股的选择权、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等方面受到保护。徐教授就抵押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如何优先受偿,担保债权暂停行使的立法目的、暂停权利、暂停的补偿、重整资产如何有效评估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徐教授强调,中国破产法治生态圈,需要有评估市场的发达、需要有融资市场的发达、需要有管理人市场的发达、需要有专业的法官队伍的发展,这些诸多因素构成一个生态圈,我们不能就法律论法律,要把法律、金融、管理、投资、行业分析等各方面的因素都考虑到,来建立一个可能有助于更好地促进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的生态环境,各司其职、协同作用才可能发挥最大的功效。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王杰作了“新发展理念下,能动司法新内涵--以‘凤栖梧’投融资平台为例”的分享发言。王庭长认为,破产最难的是破产资产的处置及重整投资人的招募,这一难题只有法院能动司法充分协调、政府积极参与支持、管理人大胆尝试,多管齐下才可能破解僵局。滨州中院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动司法持续优化破产处置工作格局,逐渐形成了“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为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王庭长介绍,“凤栖梧”投融资平台不但包括破产投融资信息平台,还包括“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独有的困境企业诉前合作机制、困境企业司法挽救分诊室、困境企业投资人库、金融支持破产、和解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与招商部门的沟通联席机制等多种要素。

阿里巴巴集团阿里资产重整业务总监姜天萃作了“科技赋能重整案件办理,助力优化企业投融资环境”的分享发言。姜总监介绍,目前重整投资人招募面临无招投标程序、招募信息不透明、招募标准不合理等问题,通过产业大数据+行业分析大模型可以实现企业重整价值市场化识别,精细化、市场化投资人遴选,透明化披露招募信息、公开化招募重整投资、精准化框定投资人等目标,同时介绍了阿里资产重整投融资平台重整公开招募典型案例和投融资模式案例。

山东省不良资产处置协会秘书长、零一资产合伙人王灿作了“保交楼背景下困境地产项目投资分析和纾困盘活”的分享发言。王秘书长认为狂飙的地产时代已落幕,盘活困境地产的机遇正在来临,并从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相关政策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论证。王秘书长介绍了烂尾楼出现的1个内因和8个外因,分析了烂尾楼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在保交楼背景下全面的保交楼政策及实施困境。王秘书长认为,房地产业缩表出清,地产去金融化是必然趋势,应该围绕解决老百姓居住问题的中心,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匹配人-地-房”3个基本点探索行业新模式,需要更高质量的投资,容错率更低的项目定位,更积极有效的营销筹划和管理。王秘书长提出,困境地产盘活之道要抓主要矛盾、多方合作、时间换空间,首先赢得地方政府支持,其次资产流动性价值判断,从案外重整、共益债、破产重整到破产清算、司法拍卖等方面制定满足多方诉求的达成方案。王秘书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困境地产盘活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结构,具有资金安全性、退出确定性、操作可行性、项目可控性优势,以及困境地产盘活的操作方法,并以具体案例阐述了困境房地产盘活的主要实施路径。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孙娟娟作了“预重整中的府院联动”的分享发言。孙庭长介绍了瑞安法院“预重整”中的府院联动机制,“预重整”中的府院联动,即“联动式”预重整机制,就是运用“政府主导预重整+法院确认司法重整”府院联动模式,将预重整制度、府院联动机制、司法重整制度三者有效融合,弥补单一制度的短板,形成行政权、司法权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的有效的企业帮扶模式。孙庭长介绍,瑞安法院通过该机制帮扶困境企业办理的两起案例,均被列入当年浙江省十大典型破产案例,并以其中盛丰公司案例详细讲解“联动式”预重整的操作流程。孙庭长认为,“联动式”预重整具有四个优势,一是发挥政府协调和司法保障功能,解决金融债权谈判困难问题;二是缩短破产审判周期,解决破产负面效应问题;三是发挥政府组织者功能,解决重整、和解方案执行问题;四是该项机制助推审判效率,促进府院互动。孙庭长表示,预重整能将法院从繁琐的破产审判涉案企业相关事务中抽身出来,专注于案件程序,既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又因预重整机制极大缩短案件审限,提升审判效率。

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提瑞婷女士作了题为“破产法治生态圈建设之参与角色定位”的分享发言。提会长表示,破产法治生态圈分为能动核心圈和外部环境圈,其中能动核心圈由党委政府、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金融机构组成,外部环境圈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融资渠道、破产法治水平、科技研发水平。建立破产法治生态圈的最大优势在于对能动核心圈与外部环境圈的不断适应、改造,通过整合生态圈各个能动主体的力量,重新定义和优化生态圈中的活动,合理利用、管理外部资源,灵活应对破产企业遇到的不同问题,同时不断适应变化的环境,最终形成协同、放大的生态优势。

提会长指出,破产法治的社会治理的价值功能逐步被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所认可;破产法治生态圈是以五位一体的联动要求为基础,建立“复合型、应用型、长效型”的实施机制;破产法治生态圈的构建,是以社会资源实现有效整合配置为共同目标。

提会长认为,生态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分工明确,角色定位好,是功能性实现的关键第一步。党委政府在府院联动机制中主要承担着领导者、聆听者、决策者的角色,法院在府院联动机制中主要承担着主导者、审判者和协调者的角色,管理人在府院联动机制中主要承担着勘探者、连接者和反馈者的角色,破产债务人和破产债权人、投资人、各机构服务人员在府院联动机制中主要承担着配合者及主场主导者的角色。

最后,提会长强调,破产法治生态圈的构建,应成为全社会共识。生态圈的每一个体均需要充分挖掘自己的角色定位,积极作为,以唤醒市场经济活力,共同助力社会经济平稳恢复与发展。

闭幕式

闭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马玉龙主持。

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金融业联合会原秘书长、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史涛作闭幕总结。史会长认为,本次活动的主题切合党中央提出的“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的要求,以落实中央、地方有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文件精神为契机,紧跟时代趋势,就破产法治新动态、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与运行、保交楼背景下房地产项目拯救、破产法治生态圈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为破产法治和府院联动机制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样本。史会长表示,在本次大讲堂活动中,我们还见证了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的揭牌仪式以及以平度市人民法院为中心链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的共建签约仪式,标志着平度市人民法院在突破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与完善的本域建设中,率先与外地法院建立友好合作与协同,相信通过与外域法院的联动,将为平度乃至山东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设起到更宽、更广的促进作用。

史会长介绍,研究会已经向省法学会申请更名为“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更名后,将开展换届和智库专家增补工作,欢迎致力于破产金融法学、府院联动机制研究方面的专家推荐报名。破产法治文化中心成立后,研究会正在进行破产法治文化的梳理,公开征集破产重组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典型案件等,将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展示,欢迎长期从事破产法治文化研究的的同仁加入,一起做破产公益。期待我们在稍后的第七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再相聚!

最后,史会长宣布山东省法学会破产重组智库专家大讲堂(四)暨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共建活动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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