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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重整制度功能、拯救汽车整车全价值链——北汽银翔及北汽幻速破产重整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量:202 次   来自: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基本案情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是由银翔实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的国内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多用途汽车乘用车。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北汽银翔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销售北汽银翔公司生产的“北汽幻速”品牌汽车。2016年,“北汽幻速”汽车销售量超过30万辆,“幻速SUV”销量一度引领全国市场。2018年7月因资金链断裂,北汽银翔公司在产业转型升级中陷入经营困境,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资产负债率达220.84%,企业停工停产面临破产。2020年9月10日,重庆五中法院裁定受理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重整申请。2020年10月裁定对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以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北汽幻速”汽车

审理情况

为化解北汽银翔经营困境,提高重整成功率,北汽银翔公司引入北汽集团优势产业与重庆市、区两级新兴产业纾困专项基金为战略投资人重新组建北汽银翔公司,以留债、债转股、按比例清偿等方式制定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2月3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组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3月1日,重庆五中法院裁定批准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法院裁定批准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重整计划后,重整计划进入执行期。在管理人的监督与协助下,战略投资人进行了34.63亿元的股权变更登记,北汽集团按照重整计划重新导入新产业。首次清偿债权4.42亿元,其中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现金一次性清偿。现北汽银翔公司获得国家汽车纯电新能源资质,企业生产经营正常,重整计划执行顺利。北汽银翔公司已更名为“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

典型意义

北汽银翔公司、北汽幻速公司重整案是全国首例拯救汽车整车全价值链重整案。案件审理过程中,重庆五中法院从五个方面明确重整计划草案审查判断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是“一重点”。即坚持法律审查与商业判断相结合,维持企业营运价值。既避免不具备拯救价值的破产企业随意进入重整程序,简单草率批准重整计划;又避免滥用审查标准机械司法阻却重整计划执行,错失拯救困境企业最佳时机。

二是“两方案”。即准确判断债权受偿方案同一顺位和不同顺位债权公平受偿的合法性;审慎审查投资协议及第三方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的经营方案对重整的可行性。

三是“重三关”。首先做好“征询关”,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前将重整计划草案向债权人、出资人进行征询或预表决,增加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可能性。其次重视“确认关”,以征询或预表决结果调整完善重整计划草案,并确定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再次强调程序“法定关”,严格适用召开债权人会议时间、方式、内容及审议表决规则等法定程序。

四是“看四表”。即审查资产负债表、债权审核表、偿债现金流量表、重整与清算状态债权清偿对比表。通过重整受理前后、重整计划执行中不同阶段的资产负债表,综合企业资产负债率,审查判断重整计划中债务人持续运营价值;通过债权人会议审核确认的债权审核表,审查判断关联债权、担保债权、未决债权对重整产生的实际影响;通过偿债现金流量表,判断经营方案维持企业重整经营成本和收益,判断企业经营风险是否可控,债权受偿方案能否实现;通过重整与清算状态债权清偿对比表,审查判断重整计划内容是否符合公平清偿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是“五满意”。即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投资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绝大多数认同重整计划草案合法可行,符合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法定条件,确保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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