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法院将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作者:廖宴思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30042 次 来自:信息时报
“执行难”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5月8日,江门市政法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就江门市推进“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849件,全市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达7.76亿元,共将413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下来,江门法院将在各联动单位大力支持下,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等,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实效。
成效:去年共受理21849件执行案件
会上,江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辉通报,全市法院去年以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849件,增幅51.7%;共执结19413件,上升54.1%,执结标的金额52.56亿元。今年1至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730件,增幅21.3%;共执结2931件,执结标的金额17.15亿元,到位率50.59%,同比增长11.11%。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累计已清退2015年12月31前收取的执行款4.33亿元。同时,法院正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支持下,市中院已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就查控专线建设问题达成一致,有关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可立即完成对接。届时,将实现对被执行人在江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情况查控的一键式操作。
江门市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拍卖工作。据统计,2016年,全市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达7.76亿元,共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约1164万元。今年1至4月,全市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3.34亿元,网拍工作成效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在全面强化执行措施运用方面,陈明辉介绍,2016年,全市法院共将413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13人,移送公安立案侦查36件40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43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
此外,在执行工作机制方面,2016年,全市法院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4351件,保全到位财产价值金额23.74亿元;今年1至4月,全市法院共办理该类案件1552件,保全到位财产价值金额6.01亿元。完善涉工人工资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在今年春节前后,两级法院共执结工人工资案件936件,发放工资4435.65万元。
困难:新收案件增长快 积案压力大
陈明辉指出,当前,江门市法院执行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如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执行新收案件数增长速度较快,积案压力较大;一些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导致执行不能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一些涉及烂尾楼烂尾地、金融债权等长期未结“老大难”案件;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冻结、扣划,除个别银行外,多数银行还没有完全实现网络扣划;在失信惩戒方面,由于全市没有统一的大数据平台,目前没有实现失信信息的自动对接、自动惩戒。
陈明辉说,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增幅最大的就是执行案件,达21849件,其中新收20043件,同比增长48.2%;今年1至4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8294件,同比增长17.81%。总的来看,执行收案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推进“执行转破产”
陈明辉介绍,根据省高院的部署,广东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安排是:2016年突出治标,2017年是着力治本,2018年全面完成总体目标。今年全市法院将在各联动单位大力支持下,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实效。
如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采取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入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的比例,以有效管用的执行措施,确保所有有履行能力和条件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完毕或者执行到位;全面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引入破产审判力量和工作机制帮助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在年内启动一批“执行转破产”案件,切实构建“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工作格局,通过破产消化一大批“僵尸企业”被执行人案件等。
此外,进一步强化执行宣传。公开曝光拒不履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布惩治规避执行、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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