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举办全区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广西高院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量:2577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2017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顺利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院民二庭、立案庭、审监一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法官学院等庭领导以及全区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的业务庭庭长、破产审判庭全体人员、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工信委、国资委等相关人员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全区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现场


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
此次会议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主题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总书记视察广西为强大动力,高度重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着眼于稳妥解决“僵尸企业”深层次矛盾,重视运用破产法律程序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产业层次,实现公平保护。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兰曲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冯奇

广西法官学院副院长谢佳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
开班仪式上,蒋太仁庭长强调,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方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司法部门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中央的要求已经指明了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和路线,也发出了企业破产司法审判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号召。中央制定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集中处置“僵尸企业”,相当一批企业产能与市场需要之间的矛盾不断暴露。对此,我们既要有效运用破产清算方式淘汰劣质企业和落后产能,又要充分利用破产重整手段,促进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还要通过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工作,解决“僵尸企业”长期以来累积的各类深层次矛盾,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可以说,当前人民法院正面临运用破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契机,人民法院在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过程中,必须勇于担当、不辱使命。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
开班仪式结束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给我们作了《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分析与实务研判》的授课。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正友作了一堂《重整——让困境企业破茧重生》实务讲座,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忠博士传授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制作方法及技巧。几位老师从现代破产制度、破产受理条件与破产原因、管理人制度运行、选择履行权的理解与运用、债转股实际运用困扰、困境企业拯救服务体系、重整程序管理模式、跨境破产协作、破产法与税法、海关法、国资监管法规的冲突与协调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务性强,得到了培训学员一致好评。
4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副教授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志斌律师分别作了《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的实施》、《公司重整中的角色、博弈与规则》的授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阳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志斌
4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丁海湖讲授了《上市公司重整的法律问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
六位老师用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从专家的视角去解读、分析破产案件难点问题,他们儒雅的风范、清新的语言,给我们分享了一顿法律盛宴,娓娓道来,既传了道,又解了惑,为广西破产审判事业点亮了一盏指路明灯,让我们在前行路上不再曲折抹黑,也让我们感动、感怀,破产大餐让我们受益匪浅,收获满满。
4月28日下午,柳州市中院、河池市中院、荔浦县法院、宁明县法院、中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深圳国联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为期三天的全区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圆满结束,蒋太仁庭长作会议小结。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经验介绍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经验介绍

荔浦县人民法院作经验介绍

宁明县人民法院作经验介绍

中司律师事务所作经验介绍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作经验介绍

深圳国联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经验介绍
这次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暨破产审判会议的举办恰逢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区视察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西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区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凝聚共识,总结经验,迎难而上,着力提升全区法院破产审判清理“僵尸企业”工作水平,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谆谆教诲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我区经济企稳向好;第二,把法院办成“生病企业”的医院,推动建立破产企业识别机制、破产企业信息传输机制、府院沟通协调机制、破产审判中国家、职工、债权人、投资人等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四项工作机制;第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化导向,做好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的制度衔接;第四,探索和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贡献力量;第五,加强破产审判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第六,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注意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进入破产管理人队伍,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破产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分级管理制度。


会议小结,蒋太仁庭长谈到,开展破产审判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常态机制的基础工作,对于建立优胜劣汰、进出有序、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会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到破产审判实践中,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来贯彻和报答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厚爱和支持,以优异的成绩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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