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破人破事”成全国样板
破产审判的绍兴经验赢得专家学者点赞
作者:汤桂平 发布时间:2017-04-30 浏览量:497 次 来自: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伴随民营经济的活跃发展,企业破产问题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在绍兴,这几年破产案件正呈持续大幅增加趋势,破产从业人员也日趋走向成熟。其实“破事”处理得好,对于经济发展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近日,中国破产法论坛专题研讨会在我市举行,国内破产法学界顶尖“大咖”集聚绍兴,就“破人”、“破事”的话题纷纷作交流发言。值得一提的是,绍兴的“破人破事”成全国样板,破产审判的绍兴经验赢得专家学者点赞。
“破人破事”引发全国关注
这次研讨会的主题为“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共同主办。在供给侧改革的攻坚阶段,破产法领域这样一次高端峰会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业界“大咖”。比如,中国破产法领域第一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山东、吉林、江苏等地法院系统、高校科研系统、破产管理人系统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
据了解,新破产法实施以后,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28件,审结114件,存案121件。10年来,绍兴破产管理人平稳处置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变现、债权追讨等难点问题,为推进绍兴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绍兴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在实践中也正不断走向成熟。据悉,目前绍兴有破产案件社会中介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是机构)23家,其中律师事务所17家,会计师事务所6家,破产从业人员300余人,一大批优秀人才参与到破产管理工作之中,为破产管理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
破产的“绍兴样板”走在前列
破产审判的“绍兴经验”逐步形成并受到了国内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绍兴已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和一定成效的‘绍兴样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副教授表示。
破产,其实是企业正常的“生老病死”之一,破产案件的处置需要对症下药。企业破产涵盖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三大类型,而清算更加符合绍兴区域经济特点和实际需求,目前全部破产案件中,清算案件达216件,占了绝大部分。
近年来,绍兴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破产案件。比如,省内最早一批适用新破产法审理的嵊州市第三羊毛衫厂破产案,省内第一件破产和解案件“金利房产”破产案,省内首次采用合并重整的方式成功结案的“纵横集团”破产案,国内首起境外上市民营企业合并破产案——“浙江玻璃”破产案,都出自绍兴。尤其去年以来,绍兴法院着力探索面向全国选任破产管理人,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账户的开立银行等一系列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破产审判领域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从2007年以来,我市通过企业破产释放土地资源1.03万亩、房屋面积357万平方米,处置机器设备2.97万台(套),补偿安置职工12000余人,并释放出排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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