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加大投入处置“僵尸企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量:235 次 来自:参考消息网
外媒称,在努力去产能促增长的同时,中国正在通过法院主导的破产案认真解决所谓的“僵尸企业”问题。
据彭博新闻社网站3月14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2日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表示,2017年人民法院将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中国当局正在加大资源投入,解决公司重组和破产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今年2月曾指出: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对那些“生病企业”尽可能进行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的“救治”,对于无法“救治”或“救治”无望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亚太地区公司重组业务、有着三十年相关从业经验的主管爱德华·米德尔顿说:“中国破产法庭的司法制度非常职业化,法官非常专业。”米德尔顿说,尽管如此,公司业主或债权人仍然不习惯利用破产程序。
根据官方统计,2016年中国法院受理了创纪录的5665件企业破产案,比2015年增加了54%。根据统计,中国不良债务和不良贷款的潜在规模可能高达3万亿美元。
中国迄今为止已在73家法院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协助解决破产问题。据美国破产研究所统计,中国的商业破产规模相对于美国仍然较小,去年美国的破产案件增加了26%,至37771件。
去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一个专门网站,发布正在审理的相关破产案件情况,同时便于债权人登记破产申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一份书面答问中表示,该省法院正在鼓励法官接手破产案件。
可是,对政府可能插手重大重组案的忧虑仍然存在,因此银行不愿选择法院监督下的解决办法。
德勤(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南方地区主管合伙人德里克·赖(音)说:“法官的裁决也许不完全受市场驱动,因为他们也会考虑对其他公司的连锁效应及其他社会因素。”
业内人士说诸如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并不热衷于法院监督的重组办法,因为它们不希望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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