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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僵尸企业应守住妥善安置职工的底线

作者:杜鑫 李瑾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量:479 次   来自:中工网

  保障职工权益,盘活人才资源

  “企业真正走到破产地步,资产清算后,尽管职工利益受到法律优先保护,但饭碗没了,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职工。”许宝成代表说。

  跟许宝成代表一样,很多代表委员在探讨处置僵尸企业时,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职工安置。他们纷纷呼吁,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守住妥善安置职工这个底线。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代表表示,处理“僵尸企业”,原则上是“保人不保企”,性质不同的企业,职工的权益是平等的。虽然去产能重点如煤炭、钢铁等行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但行业内也有许多民营企业在原国家政策引导下,扩大生产规模,现在同样面临巨大“去产能”压力,不应忽视。细化措施,更加注重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公平性。

  辜胜阻代表建议,多渠道解决好去产能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鼓励通过企业内部分流消化、新企业吸纳原有企业职工、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要尽快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并根据地方和企业、职工三方的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阶段性调整政策措施。

  致公党中央今年将提交的《关于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及僵尸特困企业的提案》建议,加大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支持。尽快出台《国有企业清理僵尸特困企业分流安置人员实施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和细则。僵尸特困企业在职职工,凡符合连续工龄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殊工种及特殊情况还可再提前5年,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享受提前退休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则表示,清理“僵尸企业”,既要保障分流职工的权益,又要尽量把人才资源盘活。一些企业掌握的人才、技术,应通过相应渠道发挥作用。

  “去产能,最终还是为了产业转型升级。” 刘锦兰代表说,产业转型升级,职工也应该转型升级。不能一味被动等待安置,“等靠要不如主动提升技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

  (中工网北京3月8日电 中工网记者 杜鑫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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