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请登录  注册会员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以智慧和担当处置“僵尸企业”

作者:金 鹰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量:273 次   来自:广西日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是党中央一项重大战略决定。我们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智慧、勇气、责任和担当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引导统一认识。丧失造血功能的“僵尸企业”,往往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我们对此要有清醒认识,以大局为重,不等待观望,抓早抓细抓实。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营造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僵尸企业”出清重组的信心,加快我区已经明确的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建立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机制工作的落实。

    勇于担当突破难点。“僵尸企业”情况复杂,处置难度不小。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责任和担当。要坚持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僵尸企业”,认真分析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坚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方法,有针对性地处置“僵尸企业”。尤其要把握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两个关键点,在清理认定、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等问题上做过细的工作,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产生畏难情绪,打“退堂鼓”,而要做到迎难而上,想方设法啃下“硬骨头”,化解各种矛盾和困难。

    多措并举规范有序。据报道,我区南宁市去年上半年就开展企业退出、吊销机制试点,已有16808户“僵尸企业”被吊销。对于涉法涉诉、工程在建以及其他不宜吊销情况的“僵尸企业”,则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建立“僵尸企业”台账,实行统一管理。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各地的成功做法,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比如在处置国有“僵尸企业”中,可以兼并重组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对国有“僵尸企业”则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分类规范处置。总之,要精准识别、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处置“僵尸企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必须全面协调,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推进分类处置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落实财政保障,解决实际问题,处置和关停一批依靠财政“输血”、银行贷款存活的“僵尸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工作,健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真正做到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区“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广西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学术观点、内业新闻——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公众号(qypcyczyjc)!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3
电话:0531-88911266       地址:     E_mail:qypcyczyj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