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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否致“僵尸企业”存活更长? 银监会回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量:317 次   来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日电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2日指出,债转股没有指标计划,完全由当事各方自觉自愿协商谈判,但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禁止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对象。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今日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 李雨昕 摄

  国新办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银监会是否鼓励更多的银行参与到债转股的项目计划当中来?如何处理民营资本参加债转股计划所蕴含的风险?债转股的项目是否会导致这些“僵尸企业”可以存活更长的时间?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郭树清就此指出,债转股强调两句话,一个是市场化,一个是法制化,不搞行政命令、不搞行政谈判,我们没有指标计划,完全是由当事各方自觉自愿协商谈判。但是,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禁止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对象。

  他表示,前面我已经提到,现在市场化债转股签了协议的有4000多亿,落实的有400多亿,这个做法是一个市场化的做法,是可以持续的一个做法。推进过程中,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同步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是,我们的探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降杠杆很有帮助,对企业能够从困境中摆脱出来也会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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