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受理一私企破产重整案
作者:陈钦祥 发布时间:2017-02-10 浏览量:547 次 来自:福建法治报
注册资金7.5亿多元 负债38亿多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9日讯 近日,长乐市法院立案受理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这是该院受理的规模最大的私营企业破产重整案。
鑫海公司是一家在长乐注册登记的大型钢铁企业,位于福州滨海工业区松下港区,2002年1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7.5亿多元,因经营恶化于2015年停产。该公司现负债38亿多元,其中金融债务21亿多元。鑫海公司所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多数已设置抵押并被法院查封,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及资不抵债情况;亦缺乏资金恢复生产,无法靠自身摆脱困境。
申请人认为,鑫海公司作为大型钢铁企业,各项资质较高,具备一定的市场稀缺性,通过产能改造可以恢复竞争能力,具备重整价值。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法规定,长乐法院依法对鑫海公司进行重整。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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