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指定富邦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作者:刘起新 刘鲲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量:278 次 来自:攀枝花日报
1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为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毂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指定了管理人,为下一步该公司重整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1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毂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为保证富邦公司破产重整取得较好的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随即对管理人的选定进行了公开公告竞选。截止报名时间届满,共有来自北京、上海及我市的9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报名竞选。
当天,经现场确认,除2家取得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主动放弃参与竞选,剩余7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负责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次排序就其事务所机构规模、执业业绩、办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重整工作方案及思路、初步报价、维稳方案等向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陈述。随后,评审委员会对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进行当场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最终选定了作为富邦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
(刘起新 记者 刘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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