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首例民营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召开
作者:王雪 发布时间:2017-01-18 浏览量:281 次 来自:营口新闻网

(营口新闻网记者报道)1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盖州市某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起案件是营口地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案件。
合议庭完成了通报案件审理情况、解答债权人询问等环节。74名债权人共申报债权本金2亿8千多万元。该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9日。债权人马永吉等21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该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经审查,该公司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营口市法院于2016年10月9日做出民事裁定,受理此案。
破产审判工作是实现破产法律制度功能,运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的重要方式,对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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