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在苏南地区先行先试破产管理人
作者:商中尧 杨金琼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量:194 次 来自:苏州日报
12月14日,经过书面评审,摇号机一“球”定音,常熟法院确定南通众协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常熟市邦杰塑料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此举标志着常熟法院在苏南率先启动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9月12日,江苏省高院下发《关于在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全省四家基层法院为试点单位,常熟法院成为苏南地区唯一试点法院。随后,常熟法院大胆创新,制订了一系列涵盖受理前、审理中、审结后三个时间段,涉及管理人、债权人会议、重整、执转破等领域的制度和规范。10月13日,常熟法院又出台《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试行)》,确定以“竞争性遴选+随机摇号”的模式,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任破产管理人,由专门成立的评审管理监督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常熟法院还将破产案件细分为简易型、普通型、疑难型三类。简易破产案件参加随机摇号的范围为所有提交工作方案的管理人;普通和疑难破产案件实行竞争性遴选机制,普通案件的随机摇号由遴选出的前8名参加,疑难案件的随机摇号由前5名参加。此次,常熟法院判定常熟市邦杰塑料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为普通破产案件,并接受了全国21家机构的报名。当天,经过严格的书面评审,遴选出的8家机构参与公开摇号,最终选定1家机构为案件管理人。
推动管理人市场充分竞争,让企业破产管理更好地满足破产审判实际需要,从而有效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运用更加高效的破产审判来清理“僵尸企业”,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去产能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这正是常熟法院在试点工作中大胆创新的题中之义。
据常熟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孔维璌介绍,原先,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管理人名册,常熟法院只能从苏州大市范围内45家中介管理机构中选任管理人。如今随着改革的深入,常熟法院可在全国范围内选任管理人,有利于专业度高、履职经验丰富的机构更好地参与破产管理工作,对无存在价值的企业进行市场出清,对有续存价值的则和解或重整,从而维护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稳定。孔维璌说:“如果投资人追加投资,则对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当地金融生态稳定都有好处。”(商中尧 杨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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