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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税局助推“僵尸企业”处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7  浏览量:174 次   来自:中国税务报

  “在国税局的主动辅导下,我们顺利申报了2.1亿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并据此冲减了因债务豁免产生的5325.7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这为我们选择走企业重组之路,实现‘起死回生’积蓄了资源和力量。”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恩泽这样对记者说。

  温州中硅科技有限公司只是浙江省今年以来实现重整重组的171家“僵尸企业”之一。记者了解到,自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年5月发出《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浙江省国税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全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推动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助推各项“僵尸企业”处置措施有效实施。

  “‘僵尸企业’处置关系到供给侧改革的顺利推进,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细致谋划。”浙江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介绍说。该局在全省启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后,从实体政策、征管措施、纳税服务和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24项推动“僵尸企业”处置的具体税收举措,明确各类处置方式相应的税收法规,并规范处置中涉及的税收工作。

  “浙江省土地资源匮乏,清理‘僵尸企业’的意愿比其他地区更加迫切。”浙江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郑汀向记者表示,根据“僵尸企业”的不同情况,税务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比如,对于那些已经彻底“死掉”,仍然占据社会资源的企业,税务机关与地方政府一起,采取措施加速市场出清;对于那些有重组价值的企业,税务机关则从税收角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盘活资源,从而实现“僵尸企业”处置效益最大化。

  为鼓励“僵尸企业”兼并重组,浙江省国税局将相关处置方式细分为7类,并明确相应的税收法规。同时,优化“僵尸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分类制定兼并重组涉税操作指南供企业参考,帮助“僵尸企业”顺利实现重组。以温州市中硅科技有限公司为例,经温州市瓯海区国税局的辅导,该公司于2016年4月重新投入生产,并在4个月内实现销售收入8853.5万元,远超重组前全年的销售收入。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0月,浙江省合计处置“僵尸企业”546家,其中企业重整重组171户,破产清算224户,其他方式处置151户;处置土地面积2.3万亩、厂房建筑面积976.3万平方米、存量资产270.8亿元,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96.2亿元,相关企业新增产值172.1亿元,新增利税12.0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助推各项“僵尸企业”处置措施有效实施的同时,浙江省各级国税机关实施了包括主动提请破产清算程序、推动司法拍卖等创新性措施,最大程度地追回欠税款及滞纳金,有力地保障了税收债权。例如,仙居县国税局联合当地司法部门建立“僵尸企业”处置涉税协调工作机制,实现了双方信息情报共享和推进措施联动,不仅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追缴欠税的主动权,也利于取得其他债权人对税收债权优先权的理解。今年前10个月,浙江省国税局系统共在“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追回税款及滞纳金9566.6万元,推动187户“僵尸企业”平稳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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