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裁定受理三明首例破产重整申请
作者:王丹婷 崔璐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量:1112 次 来自: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8月15日,永安市法院向申请破产的三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裁决书及决定书,受到该公司负责人的感谢。这也是2007年新破产法实施以来,三明地区首例破产重整裁定案件。
据了解,三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公司债务实际大于公司资产,且公司对外融资借款及对外担保债务已进入执行程序,存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破产重整的条件。
8月12日,永安市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经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王丹婷 崔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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