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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中院赴温州学习破产案件审判经验

作者:吴林丹、方卫娟  发布时间:2016-06-01  浏览量:204 次   来自: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5月18日至20日,黄山中院前往温州法院考察僵尸企业处置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

  在温州中院、瑞安市法院,通过观看视频、现场座谈,学习了温州法院在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中推动优化外部环境,健全内部审理机制的先进经验,对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据了解,温州市中院全力推动优化外部环境,大力宣传破产保护理念,提升党政部门、社会公众对破产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取得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并完善了破产协同处置平台,设立了破产审判专项资金,有效解决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工商登记注销、公安机关对破产财产的协管、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等难题,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破产观念,使僵尸企业进入法治程序得到合理的处置。同时健全内部审理机制,推进破产专业审判,推动全市法院设立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建立破产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在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建立破产财产司法网拍模式,深化逃废债行为的刑民规制,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了破产财产处置成本,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进了破产审判工作高效开展。

  瑞安市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对诚信经营,主营业务良好的企业大胆创新,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争取融资渠道,提供优惠政策,以清算式重整、概念式重整、重整式和解等方式为企业割断担保链,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使企业获得重生,取得多赢的效果;对不规范经营,企图通过破产逃避债务的企业,瑞安市法院通过与公安、银行等部门联合,彻查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逃废债犯罪,引导债权人继续追究股东、高管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从而达到以破产审判促进企业主规范经营的目的。

  此次学习考察为黄山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破产案件审判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借鉴。

  (吴林丹、方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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