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院积极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作者:龚卫东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量:232 次 来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攀枝花5月18日讯(龚卫东)日前,攀枝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在攀枝花中院召开。会上,参会的所有债权人听取和审议了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报告及破产费用收取标准,并选举了债权人主席。
近年来,该市企业普遍面临国内经济转型和国际经济复苏乏力的双重影响,很多企业面临停产甚至走向破产。攀枝花中院民二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格按照《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座谈会”的相关规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审理了一批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案件,为完善该市企业市场推出机制、优化经济结构和培养发展优势龙头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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