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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法院受理首起破产重整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量:168 次   来自:搜狐

    宣城新闻网讯 日前,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该案成为该院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指导思想——“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受理的首起破产重整案。

  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6年3月10日向宣州区法院申请予以破产重整。该院审查后认为汇昌公司现虽未资不抵债,但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该公司属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进行破产重整可使企业资产得到更好利用,可能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裁定予以受理;同时,为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提高债务人的重整效率,该院对其配套关联企业安徽汇昌防腐绝热安装有限公司一并受理合并重整。

  目前,该案的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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