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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疏导化解破产清算案

作者:胡凯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215 次   来自:安徽法制报

    日前,霍山县人民法院用6个月时间成功审结了安徽某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太阳能电力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了结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避免了该太阳能电力公司破产清算。

  该太阳能电力公司因购买多晶炉等设备与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纠纷。 2012年,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该太阳能电力公司欠其2700万货款,将该公司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安徽某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就货物标的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并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接下来的3年中,双方在法院打了3场官司,矛盾十分尖锐。

  2015年7月,该太阳能电力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为使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清算中,霍山法院依法指定了管理人,及时接手清算事务,并指定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在清算中,积极监督和指导管理人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和疏导工作,依法合规处理涉及清算的各项事务。

  随着清算工作的不断深入,法院和管理人的中立立场和务实作风,让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不理解和反对转变到理解与支持,各方当事人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该太阳能电力公司以760万清偿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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