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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法院召开渤海盐业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6  浏览量:318 次   来自: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3月25日讯(通讯员 孙海耀) 3月25日,莱州渤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渤海盐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莱州法院召开。债权人、债务人负责人、职工代表、破产管理人共15人参加了会议。

  由于经营不善,销售市场日益萎缩,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加上固定资产长期负债等原因,渤海盐业公司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债权人向莱州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的申请。

  2015年11月16日,莱州法院受理了渤海盐业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审查,编入债权表的债权人共9家,可予认定的债权金额为5亿余元。

  会上,宣读了破产民事裁定书、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会议职权,审查了各债权人资格及债权数额、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下一阶段,莱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资产清理,力争尽快完成清算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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