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设立职工工资保障基金
作者:周芬棉 发布时间:2015-11-11 浏览量:603 次 来自: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日前在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等共同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上,就如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专家建议应研究设立职工工资保障基金等制度。
破产法专家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正友介绍说,破产案件受理难,有法院不愿受理不能依法受理的因素,也有地方政府干预的因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连年下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说,有些企业所有财产都设置了抵押包括动产抵押等物权担保,这就使得职工债权虽然排在普通债权第一清偿顺序也得不到清偿;有些地方出于维稳的需要不愿企业破产,也是因为怕职工生活没保障闹事。
为此有专家建议,可以效仿其他国家设立专门的职工工资保障基金,在社会保障整体缺位的情况下,职工向基金申请后,由基金先行垫付,然后基金再作为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与职工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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