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破产案件审理有了“智囊团”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2 浏览量:266 次 来自: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蒋文跃通讯员赵子钦)记者10月8日从钦州市中院获悉,该院调配审判资源,成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小组,以研讨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的方式,指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该指导小组已于10月开始运行。
该院相关人士介绍,指导小组成员组成侧重高法学知识和学历,兼顾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由院、庭等领导和一般法官、书记员组成,结构相对合理。指导小组以研讨问题并形成指导意见的方式发挥作用。指导小组仅对破产案件立案、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不干预审理破产案件裁判组织独立行使裁判权。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以来,钦州市中院至少介入过两起有社会影响力的破产案件。1月22日,该院对钦北区政府提供了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方案的法律建议;从年初开始,依法审理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公司涉及债权12亿元的破产案。
中级法院成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是否意味着钦州近年来破产案例增多?钦州市中院相关人士予以否认。对方表示,破产案件工作量大、审理时限长、案件相对复杂且办理难度大,考虑到法院办案人手有限,指导小组可为办案法官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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