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破产” 破解跑路危机
作者:郑筱倩 赵强 发布时间:2015-07-02 浏览量:696 次 来自:河南商报
金融风暴席卷,没有哪座城市比温州受到的打击更惨烈;深陷老板跑路潮,没有哪座城市比温州更迫切需要探寻出路。而经过种种“试错”,推动“破产重整”终于让温州踏上成功自我救赎之路。
教训一
温州“跑路潮” 政府出手难解危局
2011年起,温州“跑路风波”成为全国关注焦点。有媒体曾报道,从当年3月至10月,温州有80多家企业发生老板失踪、员工讨薪等事件,曾经一天就有9个老板跑路。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当时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100亿元。
2011年9月底,温州市委、市政府紧急召集工商业、银行业、担保业和相关政府部门频繁开会,密集出台行业倡议书,以保护温州中小企业,但彼时,“破产”在温州还是敏感字眼。公开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2年,温州共吊销2.5万多家企业的资质,但这5年间,全市法院共受理的破产案件仅51件。
变革
破产重整成温州中院“一把手”工程
2013年3月,资不抵债的温州森泰集团有限公司向政府提交紧急报告,请求司法重整。一周后,市委书记批示,“发挥司法重整的作用,可作尝试”。至此,温州上下开启了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探索。温州中院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常态机制。温州中院当时甚至明确提出“今年内力争受理100件破产案件”,中院院长徐建新还曾公开呼吁,“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从讳言破产到下达指标,温州正希望通过破产重整来为大量的中小企业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赢得造血时间。
效果
通过破产 “眼镜大王”重整旗鼓
效果似乎立竿见影。
以温州信泰集团为例。引爆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信泰集团,董事长“眼镜大王”胡福林由于负债过高、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的消息迅速传开。
从2012年10月12日,信泰集团5家关联企业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破产重整,到合并重整成功,用时仅8个月。胡福林重整旗鼓,打造信泰皮革鞋料市场,意欲大干一场。他在接受采访时说:“希望碰到困难的企业负责人不要跳楼,也不要跑路,面对现实,接受破产重整。在法院的帮助下,在法律的公平下,什么事都能解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传华说,温州经验已经充分显现,破产重整已成为破解民间借贷危局的必由之路。
教训二
银行曾多次增贷救市
反而扩大坏账总额
2011年秋天,央行决定用600亿元有条件救助温州。但随即引发争议,有网民发问:“蹬三轮车的底层百姓凭什么给开宝马的埋单?”
但救市还是继续,毕竟大范围企业倒闭,不仅金融体系被破坏,大量的失业引发的则是社会问题。但600亿元效果并未预期显现,其实,温州地区银行业2011、2012年1500亿元贷款增量的注入反而扩大了坏账总额,就是惨痛的教训。
有媒体称,通过银行增贷,单纯注入资金,往往贻误时机,让微小的皮肉伤口溃烂伤及骨骼或神经系统,造成持久的被动。
变革
执行破产程序 维护债权人权益
银行救市效果难显,“破产”却开始发挥威力。温州中院出台了举措,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且挽救无望的企业,及时终结执行程序,纳入破产程序。具体而言,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现被执行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便由执行人员及时引导债权人、债务人申请破产,并将具体情况告知审理破产案件的业务庭,相关业务庭可向债权人、债务人提供法规咨询,对于具备和解、重整可能性的企业,引导其进入相关程序。
温州中院的一份报告显示,一大批破产程序终结案件,大幅度提高了财产的处置效率,公平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效果
一企业清偿率从4.53%升至20%
温州鹿城新亚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5日,注册资本50万元。因经营亏损,该公司于2011年12月份全部停产。2013年4月18日,温州鹿城区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新亚鞋业破产清算一案。
在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有24名债权人向鹿城法院起诉要求新亚鞋业偿还借款,标的额合计1400余万元。
经过努力,新亚鞋业的厂房找到合适的买家,变卖价格远高于评估价格。法院花42天的时间,让债权人的清偿率从原先的4.53%提升到后来的20%。
韩传华说,所以说,破产不仅仅是为企业重生带来希望,更是债权人的最优之选,同时也保住了就业岗位,确保社会稳定。
教训三
序繁琐 一个破产案审了近14年
温州有一起企业破产案,从2000年到2013年9月,审理周期近14年之久。而从全国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来看,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一般为两三年,长达十几年并不罕见。
破产程序的漫长让企业主无比纠结,每延长一天,待清偿财产的损耗和流失风险就增加一分。
法院也不愿接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事务性工作繁重,影响法官个人的年度考核,而且涉及大局和地方稳定。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从2003年到2014年,豫南某基层法院一共受理了68起企业破产案件,其中,国有企业43件,集体企业25件,没有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案。
变革
法院创新 简化破产案审理程序
为破解破产繁琐难题,温州中院2013年开始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
试行简化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在裁定受理后6个月内审结;无任何财产且可以向债务人或其负责人、控制股东直接送达相关文书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在裁定受理后3个月内审结。受理通知期限被缩减至10天,债权申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天,终结破产程序的审查期限被缩减至5天。
程序简化,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办案效率。今年年初,温州中院获最高法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其中,最大“功臣”便是对简化审理程序的探索。
效果
破产案出现最快审理纪录:40天
温州企业破产案中,雅尔达鞋业的破产清算案最为典型。作为一家1997年即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雅尔达鞋业却关而不清、倒而不破,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悬搁。温州瓯海区法院适用简易审理程序,用短短40天审结该案,创造了全市法院审结破产清算案用时的最短纪录。
数据显示,2013年,温州全市法院通过破产审判促成10家企业重整成功,14家企业和解成功,并清理往年积案33件。2014年,温州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案件111件,平均审结天数105.33天。
徐建新公开呼吁,不论是破产清算,还是破产重整,努力让企业做得更强更大,不跑路是明智的选择,是对社会的一份责任、一份担当。(部分内容综合《南方周末》、《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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