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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破产专项基金 承诺书签订

作者:郝振 黄明娟  发布时间:2015-05-20  浏览量:339 次   来自:吴江新闻网

    前天下午,区法院举行首轮破产专项基金承诺书签订仪式,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等12家社会中介机构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自愿参加破产专项基金,自觉遵守基金管理办法。

    签订仪式上,区法院破产合议庭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基金的设立目的、资金来源、运作方式,详细说明了承诺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并向参加仪式的社会中介机构通报了今年以来该院破产清算案件的受理情况。

    破产专项基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了“无产可破”案件中管理人报酬过低甚至不足以支付工作成本的问题,打消了管理人的顾虑,提升了管理人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破产案件的审理。

    据法院破产合议庭负责人介绍,苏州中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共有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45家,区法院出台《破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后,向所有在册管理人发出邀请,并得到积极回应,本次签订仪式是基金设立后的首轮签订仪式,今后该院将根据申请参加人的情况,适时组织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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