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济南隆重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8 浏览量:3514 次 来自: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4月18日上午10时30分,以研讨“新常态下的企业重组与破产保护”为内容的“第一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济南隆重开幕,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承办,山东省工商联、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参加本届论坛的代表有,全省十七个地级市法学会的领导,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的成员,全省各级法院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国有、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列入管理人名册的专业机构等,共320余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的领导和法官,东亚企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分会、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的领导和专家,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温州法院负责破产审判的资深法官;省法院、省工商联、民建山东省委、省国资委、省银监局、省工商局、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的领导和专家等应邀出席了论坛。

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冀怀民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彤宇
论坛开幕式由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冀怀民主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彤宇,最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省法院原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周玉华先后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周玉华
开幕式上,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明珠宣读了山东省法学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与重组专家智库”的决定,首批10名资深专家接受聘任,他们将为破解企业破产重组领域中的难题提供理论和实务上的支持。

在本届论坛上,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东亚企业破产重组协会中方主席王卫国发表的关于“企业破产重组与银行风险管理”的主旨演讲拉开论坛的帷幕,接下来将有20余位嘉宾围绕“新常态下的企业重组与破产保护”主题,分别从破产审判、破产重整程序、破产法前沿理念问题、破产案件的实际操作、企业困境下的转机管理研究与服务及债权保护等角度进行交流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刘敏审判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
破产法资深法官最高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刘敏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分别就全国和山东省破产审判的新动态及应对策略进行了专题发言,受到各地法官的热烈欢迎;上海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交流美国重整制度改革的新动向;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提瑞婷就企业困境下的转机管理研究与服务进行了专题发言,提出要建立困境企业的转机服务机制,引导困境企业学会选择策略、摆脱困境、走向转机、实现再生,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支持肯定。

上海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提瑞婷
山东大学宏观经济预测中心徐超丽主任谈了2015年宏观经济走势;省工商联合会经济处杨青山副调研员呼吁全社会形成风险防控机制,突破民营经济的发展瓶颈;省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何玉明部长及济南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于彩风总经理结合国投公司所属企业依法破产情况,提出困难企业“立”的发展策略,作了沟通交流;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副总裁尉青提出要发挥交易平台对企业重组的作用,为破产资产处置提供市场化交易平台;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法律事务所副总经理史涛对企业破产重整中银行债权面临的风险提出防范建议,来自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负责人郑志斌谈了如何理解重整制度,为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中国民主建国会山东省委员会秘书长李旭茂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
论坛主持及点评人中国民主建国会山东省委员会秘书长李旭茂、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等嘉宾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人事处处长杜少琴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人事处处长杜少琴主持了论坛闭幕式,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山东破产法论坛是观点碰撞,灵感激发的平台,今后将定期举办,并借助这一平台,致力于破产法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务的研讨和交流,发挥好《企业破产法》作为市场退出法的价值与功能,运用好企业破产重整及和解程序,为促进企业的更生、拯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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