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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助保金缘何成为企业破产的助推剂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量:1248 次   来自:鲁中网

    鲁中网淄博4月10日讯 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下发了《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助保袋”业务管理办法》,参与企业申请贷款前,应拿出贷款额的10%,地方政府承担贷款额的5%一同作为助保金。一旦企业中出现贷款逾期不还的情况,建行可先用企业的10%后用政府的5%代为偿还。这一度被业界看作是应对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一项有效措施。
    这项措施的出台旨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客户诚信意识和违约成本,然而参与建设银行淄博分行张店西七路支行第一期“助保贷资金池”的七家企业,却在参保后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这究竟是何原因鲁中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助保金池全部由企业承担 政府借企业钱
    据参与该业务的企业淄博万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化工)刘经理介绍,2012年张店区金融办和建设银行淄博分行西七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西七路支行)签署协议,开通“助保贷”金融业务,根据建设银行总行下发的‘助保贷’业务管理通知,助保金池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和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组成,然而在建行西七路支行的‘助保贷’业务中,助保金池的资金却全部由企业承担,没有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政府将所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企业。
    记者在建行总行下发的‘助保贷’管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银行与政府“助保贷”业务平台的搭建,可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和助保金管理结构的曾信作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从而拓展小企业客户,控制金融风险。
    “之前企业一直在工行办理业务,而办理建行‘助保贷’主要看中这项业务由银行和企业共同推出,比较可信。”万福化工刘经理说,“助保金完全由企业承担大大降低了该业务的信用度,风险补偿系数大为降低,但迫于企业需要银行贷款只好接受。”
    对于刘经理反应的助保金池政府承担的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由企业承担一事,记者分别向建设银行淄博分行和张店区金融办进行了了解。
    “建行‘助保贷’在每个地区只有一个合作主体,目前建行淄博分行已和几个区县政府金融办签署合作协议,从反映上来的情况来看总体运行比较稳定,这项业务还获得了2012年小微企业融资的奖项,西七路支行有办理该项业务的许可,但是至于西七路支行助保金池资金全部由企业承担这个情况,分行并不知晓。”建行淄博分行小企业经营中心副经理姜锋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张店区金融办担保科,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岗位竞聘,当时负责的工作人员都已调离岗位,自己接手业务不久,对于当时企业承担了政府助保金池的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这个情况自己并不清楚。”
    记者在淄博银监分局出具的关于刘经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函中看到,企业反映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入池企业代政府缴纳了10%保证金的问题属实。关于应有政府承担的助保金资金来源问题,建行西七路支行与张店区助保金管理办公室签署的“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中,未约定保证金由哪方承担。据原张店区助保金办公室负责人赵亮称:“政府当时没钱,政府承担的资金由企业代交,政府给企业打欠条,相当于政府借企业钱,单独列个账户,政府给企业打收据。”
    记者就淄博银监分局出具的信访调查回复函来到淄博市银监分局进行了解,据信访科刘科长介绍,“刘经理的信访情况是2014年12月份由省银监局转到市银监分局信访科,接到信访投诉后按照程序已向领到进行汇报。”刘经理告诉记者:“2015年2月27日,淄博银监分局监察一科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函交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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