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让温州金改健步前行
作者:缪眎眎 发布时间:2014-11-23 浏览量:702 次 来自:温州日报
2011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波,让温州成为外界焦点;2014年,经过生生不息的改革自救后,温州再度备受瞩目。在这中间,为了探索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为了顺应经济形势变化,温州沿着法治轨道,遵循法治精神,探索出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金改司法保障之路。
破产处置
简化审理程序助金改
从信泰集团的凤凰涅槃,到星球包装的腾笼换鸟,再到海鹤药业的再度展翅,如今在温州企业界,“破产”二字已不再是讳莫如深的词。
而就在三年前,温州却饱受借贷风波的阵痛,一时间,出走、停产、倒闭等成为高频词汇。为让受困企业摆脱窘境,让企业主打消“走为上策”的念头,全市法院正式打开大门受理破产案件,并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
全市法院开启“破”冰之旅,向企业发放破产知识宣传手册,院长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出台《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组织帮扶法官深入风险企业调研,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动各地建立破产审判资金……一项项政策的出炉,一个个举措的落地,让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得以全面推进,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常态机制正逐步建立。
去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01件,审结218件。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化解不良资产33.58亿元,盘活资产15.93亿元,激活土地面积约969.83亩。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下阶段中院将大力推进企业破产审判。面对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适时出台司法措施,为促进温州经济转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间融资
迈出阳光下的第一步
笼罩在温州民企身上的光环,总让温州人有种不言而喻的自豪感。然而,在滚雪球式的高利面前,一些温州人冲昏了头脑,他们没有意识到,从来收益与风险并存。2011年,当局部金融风波席卷而来时,温州第一个“躺枪”。
很快,今年3月1日,全市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填补了民间融资立法的空白。为统一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引导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紧接着,温州中院配套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纪要》。它明确将“温州指数”作为确定合理民间借贷利率的自由裁量参考依据,依法确认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的行为效力和证据效力,同时,将备案与否作为罪与非罪的衡量上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除此之外,为依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温州中院还在民间借贷利率审查中逐步建立“高息抵本”和“往息抵本”的司法审查尺度。民间融资套上法律的缰绳,在阳光下迈出了第一步。
市政协委员周德崇:对于金融余波尚未平息的温州,适时出台相关条例和司法保障意见,无疑就是为温州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我很期待看到它的实效。
金融审判
为全国金改提供范本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后,温州中院第一时间出台司法保障意见30条,全市法院配套设立金融审判庭,率先启动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
不良贷款的走高,金融案件的增多,让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创新审判思路和执行举措成为当务之急。
在审判方面,温州中院参与起草完成《企业转贷展期应急处置工作规程(暂行)》,成为全省法院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的样本;鹿城法院在处置和保护中寻求平衡点,采取“活查封”的方式让濒危企业起死回生,并适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预警经济“暗礁”。在执行方面,全市法院创新性地使用一对一查封系统、外地执行协作盘活不良贷款、以代偿方式执结金融纠纷,通过信用惩戒手段和限制高消费行为让“老赖”处处碰壁等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地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同时,还在全国首创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债权抵押物和刑民交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集中处理一大批标的额高、影响面大的金融债权案件。
温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高兴兵:法院在为温州金改保驾护航的同时,也为全国法院摸索相关经验提供模板。这段转型发展期是“必须经历的阵痛”,希望跨过它,温州经济真正实现蝶变,完成再一次的华丽转身。
破产处置
简化审理程序助金改
从信泰集团的凤凰涅槃,到星球包装的腾笼换鸟,再到海鹤药业的再度展翅,如今在温州企业界,“破产”二字已不再是讳莫如深的词。
而就在三年前,温州却饱受借贷风波的阵痛,一时间,出走、停产、倒闭等成为高频词汇。为让受困企业摆脱窘境,让企业主打消“走为上策”的念头,全市法院正式打开大门受理破产案件,并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
全市法院开启“破”冰之旅,向企业发放破产知识宣传手册,院长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出台《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组织帮扶法官深入风险企业调研,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动各地建立破产审判资金……一项项政策的出炉,一个个举措的落地,让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得以全面推进,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常态机制正逐步建立。
去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01件,审结218件。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化解不良资产33.58亿元,盘活资产15.93亿元,激活土地面积约969.83亩。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下阶段中院将大力推进企业破产审判。面对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适时出台司法措施,为促进温州经济转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间融资
迈出阳光下的第一步
笼罩在温州民企身上的光环,总让温州人有种不言而喻的自豪感。然而,在滚雪球式的高利面前,一些温州人冲昏了头脑,他们没有意识到,从来收益与风险并存。2011年,当局部金融风波席卷而来时,温州第一个“躺枪”。
很快,今年3月1日,全市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填补了民间融资立法的空白。为统一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引导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紧接着,温州中院配套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纪要》。它明确将“温州指数”作为确定合理民间借贷利率的自由裁量参考依据,依法确认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的行为效力和证据效力,同时,将备案与否作为罪与非罪的衡量上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除此之外,为依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温州中院还在民间借贷利率审查中逐步建立“高息抵本”和“往息抵本”的司法审查尺度。民间融资套上法律的缰绳,在阳光下迈出了第一步。
市政协委员周德崇:对于金融余波尚未平息的温州,适时出台相关条例和司法保障意见,无疑就是为温州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我很期待看到它的实效。
金融审判
为全国金改提供范本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后,温州中院第一时间出台司法保障意见30条,全市法院配套设立金融审判庭,率先启动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
不良贷款的走高,金融案件的增多,让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创新审判思路和执行举措成为当务之急。
在审判方面,温州中院参与起草完成《企业转贷展期应急处置工作规程(暂行)》,成为全省法院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的样本;鹿城法院在处置和保护中寻求平衡点,采取“活查封”的方式让濒危企业起死回生,并适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预警经济“暗礁”。在执行方面,全市法院创新性地使用一对一查封系统、外地执行协作盘活不良贷款、以代偿方式执结金融纠纷,通过信用惩戒手段和限制高消费行为让“老赖”处处碰壁等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地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同时,还在全国首创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债权抵押物和刑民交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集中处理一大批标的额高、影响面大的金融债权案件。
温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高兴兵:法院在为温州金改保驾护航的同时,也为全国法院摸索相关经验提供模板。这段转型发展期是“必须经历的阵痛”,希望跨过它,温州经济真正实现蝶变,完成再一次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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