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4-10-02 浏览量:1445 次 来自: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014年6月,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布了《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企业兼并重组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同时也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相关措施。企业兼并重组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最高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司法审判工作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是指导企业依法进行兼并重组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方便学习贯彻该《指导意见》,我们在“法律政策”栏目里进行了全文刊载,同时还在“理论前沿”栏目中转载了三位专家的解读,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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