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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同志在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刘 平  发布时间:2014-09-30  浏览量:1517 次   来自: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各位领导、各位来、各位会、朋友:

大家好!

今天是个庆贺的日子,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正式成立了。在此,我代表全体会及新出的第一届理事会向心、支持研究会建工作并出席本次成立大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各位朋友,表示烈的迎和衷心的感!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我担任会长,我感到万分荣幸,同时也倍感压力和责任重大。

大家都知道,《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基本作用是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规范企业退出市场的行为,给予债务人以重新开始的机会,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作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重大决策,对发挥好破产法作为市场退出法的价值与功能,运用好企业破产重整及和解程序,促进企业的更生、拯救,对于坚持稳增长和调结构结合的原则,对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人民法院在实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最高法院历来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2011年还专门召开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对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破产审判中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表彰。

但是,目前企业的破产重组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破产法作为市场退出法的价值与功能,没得到很好的发挥,拯救企业,促进企业的更生的作用,更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和企业破产重组实务操作中,有许多难点、热点问题亟需要研究解决。

在这种形势下,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在山东省法学会的领导和管理下,把我省有志于从事破产法理论研究与破产司法实务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官、企业家、破产管理人等人员组织起来,设立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十分必要。研究会通过开办网站,出版会刊、专著,举行论坛、讲座、研讨会,组织进行学术交流、培训、咨询、考察等活动,进行企业破产与重组领域的学术和实践交流,加强破产法理论的研究,促进破产法学研究与破产司法实务的紧密结合,可以对规范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或实现重整,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对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能力,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从而提升我省的破产法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通过依法破产或重组,更好地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

面对如此重要的任务,大家选我担任研究会会长,我感觉到了责任的重大。在此,我真诚地感谢山东省法学会和全体会员、全体理事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认真履行会长的职责,和全体理事会成员一起努力,把研究会建成一个理论为实践服务,研究与实务相结合,朝气蓬勃,勇于创新的专业性研究组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在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上作出重大部署,这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在这里,我建议全体会员和理事会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明确研究会的地位和职能作用,牢记研究会的宗旨,积极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完成研究会安排的研究任务,为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完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通过破产重组实现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各位朋友,

再过几天,就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了,利用这个充满喜庆的时刻,我提前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花好月圆,全家欢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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