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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的税务筹划技巧及经典案例分析

作者:邓森  发布时间:2014-09-25  浏览量:5726 次   来自:百度文库

  三、税务规划方案

  一是要享受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在发生合并、分立、出售、置换时,必须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受收购企业和合并企业。

  二是企业在发生合并、分立、出售、置换时,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交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的书面备案资料,否则,没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符号财税[2009]59号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5个条件,特别是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使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1:企业重组的流转税筹划的节税分析]

  (1)案情介绍

  振邦集团是一家生产型的企业集团,由于近期生产经营效益不错,集团预测今后几年的市场需求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于是准备扩展生产能力。离振邦集团不远的A公司生产的产品正好是其生产所需的原料之一,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正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已经无力经营。经评估确认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负债总额为6000万元,但A公司的一条生产线性能良好,正是振邦集团生产原料所需的生产线,其原值为1400万元(不动产800万元、生产线600万元),评估值为2000万元(不动产作价1200万元,生产线作价800万元)。请给振邦集团进行税收筹划,使振邦集团的税负最低。

  (2)税务规划分析:

  方案一:资产买卖行为

  振邦集团拿现金2000万元直接购买不动产及生产线,应承担相关的税收负担为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A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生产线转让按4%的税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并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税负总额=1200×5.5%+800÷(1+4%)×4%÷2+[1200+800÷(1+4%)-800-600-1200×5.5%]×25%+800÷(1+4%)×4%÷2×25%(直接减免的增值税800÷(1+4%)×4%÷2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11.04(万元)。该方案对于振邦集团来说,虽然不需购买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资产,更不要承担巨额债务,但在较短的时间内要筹措到2000万元的现金,负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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