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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宋焱
职称: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简介:
宋焱,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社会兼职:
山东省十届省政协常委、山东省第九、十届政协委员,山东省九、十届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山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民建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会长,山东省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常务理事、济南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济南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济南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三级人民监督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
出版了《如何打赢买卖合同官司》(2005山东人民出版社)、《逃债与反逃债理论与实务》(2000山东文化音像出版社)。
主编了《新编经济法》、《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五日通》(2007经济科学出版社)等教材十余部。
发表了《亲亲相隐与正义缺失》、《公民权利诉求的合法性及其实现》、《从世遗景点门票涨价到听证会解读》等论文数篇,主持并参与了中国法学会、山东省社科、省软科学多项研究课题。
曾获山东省法学会社会科学学术类三等奖、优秀奖,曾获得过一些教学、科研和其他领域的奖励。并获2012年度山东省巾帼创业女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