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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到佛山中院考察学习破产审判工作经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量:278 次   来自: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梁秉锋副院长带队到佛山中院就破产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并与佛山中院黄学军副院长、李少峰专委进行座谈。我市国资委及辖区国资办、江门律协、市企业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领导和民二庭相关法官参加了此次调研。 

  会上,佛山中院就其与国资委及相关企业建立破产识别沟通机制、对僵尸企业优先处理、建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开展网络拍卖、降低破产费用等破产审判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佛山市国资委也介绍了其处理国有企业破产的经验及面临的问题。

  梁秉锋副院长详细询问了破产审判工作中“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的措施、对账册不全、无财产可破的“僵尸企业”的处理、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的来源及考核办法、执转破案件的处理、破产费用垫付问题以及国企破产清算公司与破产管理人衔接等问题。佛山中院破产庭法官一一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并介绍了佛山的具体做法。

  梁秉锋副院长表示,这次调研交流收获很大,佛山中院的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效显著,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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