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基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荔浦挂牌成立
作者:文新军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量:260 次 来自:桂林日报
3月3日,广西首个基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荔浦县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该审判庭将主要审理清算与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的诉讼案件。
2014年12月,荔浦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的试点法院。两年多来,该院大胆尝试,不断学习,推动相关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零”的突破。尤其是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执行转破产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创造性运用债转股的方式审结广西集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为桂林市首例审结的破产重整案,两次受邀在全区法院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介绍。据悉,开展破产试点以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件,累计共有156件涉企执行案件通过转入破产程序处理而退出执行程序,总标的8658.38万元。荔浦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及案件400余件、9亿元标的,经法院积极协调和有序引导后,走上破产程序进行处理,极大缓解了审执压力,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让破产程序功能得到充分彰显和有利发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据了解,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是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举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建立破产企业识别机制,让法院真正成为“生病企业”的医院,通过运用破产重整或和解制度,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于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快审快结,尽快退出市场,重新释放生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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