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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法院成功审结首例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

作者:吕德君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量:297 次   来自:中国网

  中国网中国视窗讯  近日,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至此,负债总额过亿元,一度陷入破产困境的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历经近十三个月的破产重整程序,重新扬帆起航。

  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近年来,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负债超过一亿元,自2014年下半年处于半停产状态,2015年全面停产。企业的所有财产均对外做了抵押,涉及企业近300名职工的近400万元工资和142家债权人过亿债权不能清偿,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虽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但终因企业资不抵债无法执行,企业一度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15年12月8日,承德县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河北德律律师事务所担任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因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债权人人数众多,信访隐患极大,为挽救危困企业,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加快推进破产重整工作,一方面县法院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专门对该案进行审理,另一方面寻求政府的支持,成立了由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重整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在重整过程中,办案法官和管理人多次到企业调研,多次接待职工和债权人,向他们释法晰理,倾听企业负责人和债权人的呼声,指导债务人和管理人针对企业现状在即保障企业重生,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和债权人利益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2016年8月10日,企业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对重整计划草案的两次表决,除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外,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中大额债权组和小额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经合议庭慎重审查,一致认为在其他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前提下,仅担保债权组因一家债权人表决不同意而致使该表决组未获通过,但符合《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的强制批准条件,一旦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批准,一方面给危困企业一个重生机会,实现社会资源有效利用,有助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权益能够最大限度得到保障,有利于社会稳定。本院遂于2016年12月30日依法批准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承德凯达铸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成功审结,是承德县法院对于当前形势下审理破产案件的又一次探索与实践,为引领全市其他法院审理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县域经济赶超跨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吕德君 通讯员彭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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